案例:
在视唱练耳课上,孩子们想弹一首流行歌曲,对枯燥、单调的音节练习缺乏热情。当老师领着大家练过几遍之后,有的学生不耐烦了,抗议说:“行了,别再练了!”这时,教师说:“大家如果能一遍准确地弹好这一小节,我们就弹一首流行歌曲。”同学们齐呼:“好,我们练!”这位聪明的老师就是在运用普雷马克原理。
普雷马克原理又称祖母原则,该原则认为:“在你作完家务之后,你才可以去玩”。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件愉快的事情等着我们,我们会很快完成另一件不喜欢做的事情。
在家庭教育中,这一原则多用于帮助孩子去做他们不乐意做的事情。在家庭中,该原则的使用如下:
首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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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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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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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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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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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动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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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自己的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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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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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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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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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20分钟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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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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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睡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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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可以去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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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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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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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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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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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的先后顺序是不能颠倒的。例如,母亲对女儿说:“如果你能够保证在晚上把数学作业作完的话,那么,你现在可以看动画片。”如果女儿的数学很差,而母亲又允许女儿看动画片的话,那么,她就没有学习数学的动力,也就没有时间去完成作业了。一边是很难的数学,一边是诱人的动画片,缺乏自制力的孩子,会一直把动画片看完。在看动画片的同时,她同样也心生内疚、会有不安,毕竟她已经答应了要做数学作业的。答应做某事和内疚并不能帮助孩子完成不喜欢做的事情。完成工作后,再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才能成为孩子完成工作的动力。如果颠倒了这一原则的顺序,那么,要求孩子去完成某件不喜欢的工作是比较困难的。
运用普雷马克原理于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必须是先有行为,后有强化,这种前后关系不容颠倒。
比如,小明从小就喜欢看电视,上学后依然如此。但家长有一项规定,必须做完功课,才可以看电视,若功课没有做完或做得不够认真,则禁止开电视。有几次小明没有做完功课就想打开电视看六点钟的动画片,都被妈妈严格禁止了。结果,直到小学毕业,小明均能遵守这项规定,总是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作业,然后再去看他喜欢的电视节目。有的家长常常误用,总是允许孩子先看电视,然后做作业,完全是本末倒置,这样就不会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
二是必须使孩子在主观上认识到强化与他的学习行为之间的依随关系。
如果在学生心目中没有把强化与良好的学习行为联系起来,强化对他的学习并不起作用。比如,有的学生为了看电视,草草地做完作业,就要看电视,如果家长允许看,则是对他做作业草率、不认真这一不良行为的强化。因此,家长必须使儿童意识到,允许他看电视是对他认真按时完成作业的一种奖励,而不是随便怎样他想看就可以看的。
三是必须用学生喜欢的活动去强化相对不喜欢的活动。
比如,家长可能觉得弹钢琴要比练毛笔字有趣得多,因此告诉孩子说:“你放学后先写一百个毛笔字,然后我允许你弹一小时钢琴。”家长心想这回孩子该好好练字了,可孩子根本不买帐,因为他宁愿多写毛笔字,也不愿弹钢琴。可见,教师和家长在选择强化物时,必须了解与所要强化的学习行为相比,儿童更喜欢什么,并把后者做为强化物,方能有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原理对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有一定帮助作用的,但从孩子长远来看不一定非常有利。因为经常这样做,会容易让孩子形成一种“完成学习任务是为了……”惯性思维,从而缺乏真正持久的学习动力。
因此,聪明的家长们,如果我们再遇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就可以跟孩子说:“如果你能把今天的数学功课正确做完就可以去看电视了”“如果你能认真正确地写完作业,就可以去打球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样要求的一开始,家长必须严格要求孩子要正确认真地做功课或作业,且不可存在为了看电视或打球而应付作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