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击不罚啦?看来这个问题真得好好澄清一下!
(2016-06-14 11:41:47)
标签:
高尔夫 |
分类: 规则探讨 |
前几天,又有一位关系特好的博友发微信问道长:听说现在“新规则”修改了,连击不罚杆啦?
俺忍不住给他发了一个“抓狂”的表情。
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不知道被问过多少次了。
从前年开始就不断有人问,问的内容和上面都是一样:听说“新规则”修改了,连击不罚杆啦?
道长也不记得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就这个问题回答过多少遍了。
俺现在特别好奇:不知道这个“听说”之最初的源头是来自哪?这家伙的传播力还真够可以的!
从08年考初级裁判第一次见到规则本本开始到现在,这个关于“连击”的条文14-4从来就没有修订过。
2016版规则(所谓“新规则”):
14-4 连击
如果在一次击球过程中球员的球杆撞击该球一次以上,该球员必须计算这次击球并加上1杆罚杆,共计2杆。
规则原文是:
14-4. Striking the Ball More Than
Once
If a player’s club strikes the
ball more than once in the course of a stroke, the player must
count the stroke and add a penalty stroke, making two strokes in
all.
“连击”是一种规则不允许的违规行为,连击了就得挨罚,罚1杆。
就好比规则不允许在沙坑中击球前碰沙一样,碰到了就要罚2杆(比洞赛该洞负)。
连击被罚的这一杆是规则针对“连击”这一违规行为本身的处罚。
所以,不管一次击球过程中连击了多少下,都是只罚一杆,而不是像不少球友误解的“连击多少下就罚多少杆”,更不是“连击多少下就算多少杆”——罚杆就是罚杆,和“击球”是两回事,不能“算一杆”的。
譬如说,球道上试挥杆不小心碰动了球,罚1杆,而且必须把球放回原位。
也曾经有很多球友问:我碰动球算一杆不就得了?接着打就是呗,为什么非得放回原位?
接着打就得罚2杆了。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假定把球直接碰OB了,你愿意“算一杆”不?如果真的可以“算一杆”,那还得另外再加罚一杆后在原地打下一杆。
规则是特别讲究“公平”和“严谨”的,击球就是击球,罚杆就是罚杆。
一场球的成绩等于击球的次数加上罚杆的杆数,这是一点都马虎不得的,不然肯定会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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