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与“不可移动妨碍物”的差别
(2016-03-05 2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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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 |
分类: 规则探讨 |
一位明显对规则比较熟悉的球友问到道长一个很有点技术含量的问题,先照录如下:
今天下午看电视高网频道直播LPGA
汇丰锦标赛,领先组的韩国女球员第二杆打了一个很离谱的左曲,接下来要攻果领的时候,正前方有一个人工搭建的电视转播塔,距离有20-30码的样子,要是直接攻果领肯定会打到,除非她打一个大高抛。她叫了裁判,裁判让她在最近补救点处理,她之后的处理也都没问题,抛完球直接面对果领轻松切上果领。
我怎么记得24-2a明确说过,除非球在果领上,否则在打球线上的妨碍物不构成妨碍呀?她不能抛球脱困的。
这个问题真的问得很内行:规则条文、出处、疑虑等都表达得特别清楚。
这位球友说得很对,除非球在果岭上,否则如果是在打球线上的不可移动妨碍物,确实不能因为妨碍了打球线而要求免罚杆补救。
例如,球道边的配电箱,球停在配电箱后方好几码处,由于与配电箱还有些距离,配电箱并不会对球员站位、挥杆、击球造成妨碍,但由于正好在攻果岭方向,飞出去的球有可能会撞到配电箱,也就是说,配电箱对球员的打球线造成了妨碍——这个是不能接受免罚杆补救的。
问题来了:球友提到的电视转播塔也只是对打球线造成了妨碍,球也没有在果岭上,怎么又可以接受免罚杆补救?
这里面的奥妙在于:这个电视转播塔虽然符合“不可移动妨碍物”的定义特征,但它可不是一般的不可移动妨碍物——是由委员会通过当地规则专门给定义的“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TIO)”,而当地规则相应的也明确规定:“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TIO)”对打球线构成的妨碍是可以接受免罚杆补救的。
所以这位球员很辛运。
由于TIO的具体处置方法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的专业度相对也比较强,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
从实践的角度来说,作为球员,只需要记住有这么个规则:参加比赛如果遇到“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就赶紧请裁判员来处理,不要因为自己的想当然而不知不觉就放弃了规则给予的补救机会。
球友还可以进一步了解的是:什么叫做“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
按照《高尔夫球规则》附属规则Ⅰ“当地规则”的阐述,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是指那些非永久性的、固定的或者很难被移动的、通常是因为与比赛有关而搭建的人造物体,如出发帐篷、记分板、观众看台、电视塔架、公共厕所等。
上面这个案例说到的电视转播塔便是一种典型的“临时不可移动妨碍物”。
PS:
从这个问题的提出来看,现在俺们业余球友中对规则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学习程度、认识水平真是都今非昔比了,作为不停歇地可劲鼓吹了这么些年规则的“吹鼓手”,道长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