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不是“暂定球”!
(2015-10-06 0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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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 |
分类: 规则探讨 |
WGC中国选拔赛天津站遇到这么个案例:
球员A开球,右曲,小白球飞向球车道右边外的一堆树丛,找了一阵球之后觉得没希望了,便说“打一个暂定”——直接在初始球可能遗失的附近后方抛了一个球,打上球道;刚打完这一杆,球童突然在树丛中发现了初始球,A又准备再去打初始球。
同组的球员认为A不能再打这个初始球了,争议中呼叫裁判来处理。
A确实是不能再打初始球了,问题出在那个所谓的“暂定球”。
规则27-2a规定:球员打暂定球必须是在球员自己或他的伙伴开始往前面去找初始球之前——换言之,一旦已经开始去找球了,就失去了“打暂定”的前提,如果非要打,则再打的球已经不是“暂定球”,而是按一杆加距离的处置。
A便属于这种不具备条件打暂定的情况——虽然他自己宣称是“打暂定”,但事实上不是暂定球,而是按一杆加距离打的另一个球。
更严重的问题是:按一杆加距离,A必须是回到发球台打第三杆;他直接在初始球可能遗失的附近后方抛球去打,属于在错误的地方打球,要罚2杆,且因为严重违规(有明显的不当获利),必须纠正这一错误,回到发球台重打,第五杆。
这个案例很有一点代表性。
道长见到过不少球友犯类似的错误:找了一阵初始球后,说一声“还是先打一个暂定吧!”跑回上一杆的地方再打一个球,然后又继续找初始球——找不到也就罢了,常常还真就找到了,或者一边自己回去“打暂定”一边交代球童继续找,刚打完“暂定”球童就在那边喊“找到了!”
如上所述,找到了也没用,最多节约一颗子弹而已,因为这时候跑回去打的另一个球已经成为使用中球,初始球在规则意义上已经是“遗失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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