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判例》学习:合理利用规则的妙处

(2014-03-03 19:56:17)
标签:

高尔夫

规则

杂谈

分类: 规则探讨
先看《判例》24-2b/9.5的这张图示。

 

《判例》学习:合理利用规则的妙处

    球位于球车道上的X点,选择在最近补救点A一杆范围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

    第一次抛球后球停在球车道上的B点,没有脱离妨碍,重新抛球。

    第二次抛球停在球道上的C点,有效,往果岭方向击球不会再受到球车道的妨碍。

    问题来了:如果在C点击球,虽然不会再受到球车道的妨碍,但挥杆击球方向刚好是一颗大树,不可能往果岭方向打。

    树是球场不可分割的部分,不是“不可移动妨碍物”,即便是挥杆时有可能把杆头撞到树上也不能接受免罚杆补救。

    如果球员对规则不敏感,这种时候就很可能是先把球绕过树边轻拍一下,所谓“过渡一杆”,再攻果岭。

    如果是比较熟悉规则的球员,这时候就可以充分利用规则,省下一杆,直接攻果岭。

    具体做法是:

    要求在C点往树干的左侧横着击球——因为树干正好挡住了球员进攻果岭的方向,所以球员提出这种击球方式是合理的,能够获得裁判员的认可。

    但是,这样击球会站到球车道上去,又会受到不可移动妨碍物的妨碍。

    OK,可以要求免罚杆补救。

    最近补救点在D点,在其一杆范围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后,球停在了D点。

    这回舒服了——直接进攻果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