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詹童鞋说到的案例:几个规则运用问题
(2012-10-21 09: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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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规则观点 |
分类: 规则探讨 |
在这个洞他请来裁判进行抛球,当时我们看了他的位置,因为他的落水点在旗杆的右后方,按道理他的抛球点在球更右后方向2杆的范围。
但是裁判比较年青,当时他说在落水点的两边都可以抛球,小叶抛完球后,两抛一掷,放好球后,球在他击球之前又滚动了。这时他问裁判怎么办,裁判说可能是风吹的,就让他又放回原处击球。
1、补救的抛球区
球进入侧面水障碍区时,一共有四种补救方式(都是罚1杆):
(1)原地重打。
(2)在最后入水点与球洞连线往后无限延长线上抛球。
(3)在最后入水点两杆范围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
(4)在侧面水障碍区对面与最后入水点距球洞相等距离两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
叶怀斌是按照上述第三种方法进行补救的,只要抛球区在最后入水点两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都没有问题,不是必须在入水点左边或右边,裁判人员“在落水点的两边都可以抛球”之说法也是符合规则要求的;老詹童鞋说“因为他的落水点在旗杆的右后方,按道理他的抛球点在球更右后方向2杆的范围”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个“按道理”只是老詹童鞋自己的理解,不是规则的规定。
当然,如果最后入水点左边两杆范围内的区域都更靠近球洞,就只能在右边找抛球区;如果最后水点右边两杆范围内的区域也都更靠近球洞,则不能选择第三种方法补救,只能选择另外三种方法之一补救。
2、关于“两抛一放”
叶怀斌的抛球位置看来是在斜坡上,不容易停球,所以运用了“两抛一放”。
刚好前几天和球友下场时遇到一个情况:球友的球也是进了红桩区,罚1杆抛球;抛完球后,由于球的位置不太好,球友又把球拿起来重抛,被俺看到了,问:你怎么又抛球啊?答:不是可以抛两次的么?
这就是在很多球友中存在的一个典型规则认识误区,以为什么时候都可以抛两次球后再放置球。
实际上,所谓“两抛一放”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第一次抛球为“无效抛球”的情况下才必须重抛,第二次抛球后又无效才必须放置球。
“无效抛球”的情况有很多种,暂且不细述,比较典型的如抛球后球滚出触地点两杆范围以外。
如果第一次抛球是有效的,则不管球位如何都不能再动(除非是“宣布不可打”),更不能因为球位不好而重抛。像俺那位球友的行为便是违规,属于“静止的球被移动”,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
3、球放不住怎么办
放置球(包括“两抛一放”时)有可能放不住,球无法静止在要放置球的位置。这时候,应在不更靠近球洞的方向一点点往后放,什么时候放住了什么时候算数。
有时候,在斜坡果岭上把球放回去时也会遇到放不住球的情况,处置方法也是一样的。有的球友会以“放不住球”为理由,用球在果岭上用力按压,这是违规的,罚2杆(改善放置球的区域)。
4、球静止后又移动
叶怀斌的球放置后又发生了滚动,这时候应区分两种情况来处置:
(1)做好了击球准备,即叶怀斌已经将杆头放置在球前或球后的地面上。
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球的移动是被风吹动的,则球停在哪就在哪打下一杆,不罚杆;如果不能确定是其他因素造成了球移动,则视为球员的原因移动球,属于“静止的球被移动”,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
(2)没有做好击球准备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因为球员本身的原因造成球移动,球停在哪就在哪打下一杆(包括被风吹动的),不罚杆;如果是因为球员的原因造成球移动,罚1杆,把球放回原位;不放回原位的罚2杆。
5、裁判的处置
从规则的角度而言,球员按照裁判人员的指示行事是不受处罚的,哪怕裁判人员的指示本身违反了规则。
判例34-2/2
问:裁判错误地给球员做出了违反规则的指示,球员是否可以免除处罚?
答:是的。按照规则34-2,无论正确与否,裁判人员做出的裁决都是最终的。
譬如说,接受免罚杆抛球补救时,本应该在“一杆范围内”抛球,但裁判人员一时马虎,要球员在“两杆范围内”抛球了,球员因此而在超出一杆范围的两杆范围内选择了一个更好的位置抛球,就不能因为球员“在错误的地方打球”而对其进行处罚。
例如,如果叶怀斌的球确实是被风吹动的,按规则不能放回原位,必须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如果这时候裁判员要叶怀斌把球放回原位去打,则裁判员的这一指示显然是错误的,但不能因为叶怀斌“在错误的地方打球”而对其进行处罚,因为他是按裁判员的指示行动。
另一方面,如果球员因自己的行为造成违规,哪怕是裁判人员当时因某种原因表态“不罚杆”(如规则不熟悉或一时犯糊涂等),也是不算数的——只要是违规就得挨罚,裁判人员同样也没有权力排除规则的运用,即便是无意的。
根据与现场有关裁判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叶怀斌的球在“两抛一放”后又发生移动,实际是由于叶怀斌在球位附近试挥杆触地引起(第三次试挥杆后球发生移动),与“风”无关,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静止的球被(球员)移动”,罚1杆,放回原位;“裁判又跑回来告诉小叶说当时的处理有问题,还要罚一杆”便是因为这个。
不过,正如叶怀斌在现场提出来的,这种比杆赛情形下,如果对后面的比赛过程没有什么影响,裁判完全可以(或者说应该)在球员打完全场后交计分卡之前再找球员沟通,告诉球员应该在那一洞加上一杆罚杆,以免在比赛现场对球员形成不必要的心理波动。
由此案例也给俺自己又一次提出警醒:不管是对规则的运用还是现场处置的方法、技巧,高尔夫裁判工作一点也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