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之外的事:体育道德与体育精神
(2012-08-31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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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高球随笔 |
这个命题可能有点大,其实也还是一些闲话。
倒不是忽然心血来潮想做什么道学先生,是看到《判例》中的一个案子并联想到球场上发生的一些事而产生的触动。
判例33-7/7
寻求同组比赛者的帮助以避免处罚
问:比杆赛,球员A的球静止在球场通道,球位附近有散置障碍物;A担心取除散置障碍物时会造成球的移动而挨罚,而且A知道,如果是局外者造成球移动,按规则他是不用受罚的,便请同组比赛者B(局外者)去帮他取除了散置障碍物。规则上应如何处置?
答:不管B取除散置障碍物时有没有造成球移动,A都会因为其行为严重违背体育运动的精神而被委员会按照规则33-7予以取消资格的处罚。
如果委员会能够确认B并不知道A规避规则处罚的意图,则B不受处罚,否则同样将被取消资格。
曾经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当事人是俺认识并熟悉的,暂且也称为A。某年,A参加某正式比赛,同组的因作弊而被举报,主办方向A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时,A虽然明明知道同组的作弊行为,但“出于好意”没说真话,“不愿意得罪人”,表态“不知道怎么回事”;经主办方查实,A其实是知道同组的作弊行为的,结果对A处以禁赛一年的处罚。
参加任何体育运动都必须讲道德,必须有起码的体育运动精神,尤其是在比赛环境下。
高尔夫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这种事有时候很微妙:你说我是“不讲体育精神”?我只是“合理利用规则”啊!——确实,有时候是很难从“规则”本身挑毛病,就好像社会生活中很多不道德的现象,你要给他上纲上线吧,他又还没有到“违法”的地步,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对他怎么样,只好在舆论上进行谴责,所谓“道德法庭”之类应该大抵就是这么个意思。
经常打球的可能都会遇到过类似情况:本来想好好打一场球,但同组的由于某种原因(如打爆了、情绪不好了等)忽然自己不想“好好玩”了,开始在场上“乱来”;你做出暗示,他说反正我又不计成绩了,无所谓。
有一次,也是为一本地的业余赛事活动作裁判,一位平时很熟悉的球友因为“打烂了”,明显乱来;俺发现后不得不提醒:你要是实在不想打就别打算了,不能这样子影响人家啊!这哥们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没关系啊,你说要罚就罚呗!要不你把我DQ了?
像前面那个判例说的情况,如果B知道A是担心违规而故意“利用”自己,碍于情面只好帮A去取除了散置障碍物,纯粹从规则上说确实找不到B的违规之处,因为没有哪一条规则禁止B去取除同组球员球位旁边的散置障碍物;但这种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做法一经查实,B照样会被DQ——都违反了体育精神。
“道德”或“精神”层面的玩意大抵都属于“人在做、天在看”一类,往往就只是一念之间的事。
李今亮老师在其著作《高尔夫规则细解》中讨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委员会是否可以制定一条当地规则,规定如果球员在比赛中说脏话或打手机就罚2杆?
回答是“不能”。因为球员在比赛过程中说脏话或打手机的行为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规则并没有授权委员会使用当地规则来评估违反体育精神或比赛政策的处罚。
那是不是意味着对比赛中满口脏话或随意打手机的行为就没治了?当然也不是。虽然不罚杆,但委员会可以采取其他纪律处分的方式来维护体育精神,如通报、罚款、暂停其比赛、禁赛等;如果严重违反高尔夫礼仪,委员会有权力将当事人直接DQ。
从公开报道的一些消息就能知道,高球界包括世界顶级大牌球员在内因为此类违反体育道德或体育精神的行为(吐痰、骂人、摔杆、不配合赛事安排等)而挨罚的已经不是个案。
平时打球既没有什么“委员会”来约束,大家熟头熟脸的一般也不好“多管闲事”,讲不讲道德、要不要有点体育精神,基本就只能看各人的素质、修养、价值观了。
要是参加正儿八经的比赛,对这个“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可就得当回事了,一些事如果做得太过头或太出格,付出的代价恐怕会是相当沉重的。
即便是平时的球叙,虽然没有谁来施予“纪律处分”,但一些事如果做得太过头或太出格了,也可能会落入个被人不屑、不耻的狼狈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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