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的代价:罚2杆
(2011-10-09 12:29:11)
标签:
休闲 |
分类: 高球随笔 |
“助人为乐”本是一种美德,但在球场上可得小心,得看是什么样的“助人为乐”行为,弄不好就会给自己惹麻烦。
最典型的情况是“助言”——给同组球友提供任何助言(即有助于打球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建议用什么杆子、指出其失误的原因等)都会被罚2杆。
当然,平时球友们在一起球叙,“交流球技”本就是一大乐趣,如果不是正式比赛,这一条关于“助言”的规则倒也可以马虎些,不一定非得钉是钉、铆是铆的较真。
另一方面,不少球友实际都比较忌讳有人在场上给自己现场做“教练”,弄不好反而影响发挥,说多了还会无所适从;所以,即便抛开“规则”的因素考虑,个人观点是,除非对方主动有所表示,否则一般情况下还是尽量不对球友的挥杆做评说为好,尤其是不宜轻易把自己认为“正确的”或“更好的”东西勉强给对方,“过于热情”有时候反倒不见得是件好事。
这里要说的是另一种会挨罚的“助人为乐”。
规则17-2
在未经对方或同组比赛者授权或事先知情的情况下,如果有可能影响到球的运动,均不得在击球时或球还处于运动状态时照管、取除、举起旗杆,否则比洞赛本洞负、比杆赛罚2杆。
案例1
B在果岭边,站得离旗杆不远;A在果岭外切球,球直奔旗杆而去;B一看A的球有可能进洞,出于好心赶紧把旗杆拔起来。
案例2
A和B的球都上了果岭,A的球离球洞有大十几码,估计反正也进不了洞,没有拔旗,先推;B一看A的这个球推得很好,也是直奔球洞而去,因担心A的球撞旗杆挨罚,便主动抢先把旗杆拔走。
在这两个案例中,B都将因为违反规则17-2而被罚2杆,A没事——前提是他没有指示或默许B去这样干、事先也不知道B会这么主动“助人为乐”,否则就是A罚2杆而不罚B了。
如果B是A的球童,则不管A有没有指示、默许或知道,A都会被罚2杆。
前一篇:“隔山打牛”行不行?
后一篇:稀里糊涂又过一次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