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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可能有点诡异的问题

(2011-07-31 21:39:20)
标签:

休闲

分类: 规则探讨
A开球右曲,进了球道外侧山坡上的的一大片茅草蓬,而且小白球还卡在了几根比较硬的藤蔓中间,是一个相当困难的球位。
 
A本来想宣布不可打,但发现不要说“两杆之内”、甚至方圆十多码范围内都没有可抛球的地方,都是不可能击球的环境;往后无限延长则直接进了密林,更不可能抛球打,唯一的办法是回发球台去打。
 
A仔细观察了一阵后,实在是不甘心罚1杆再跑回去两百多码重新开球,决定还是想办法先用劈杆把球劈回球道;运足了劲一杆下去,却噗的一下直接把小白球原地完全砸进了那堆藤蔓的根部——这时A再有本事也不可能继续打这个球了。
 
问题:A接下来应该如何处置?怎么脱困?

 

    附:规则28  不可打之球

    除了球已经进入水障碍区外,任何情况下球员都可以宣布他的球为“不可打”,而且只有球员本人唯一有权作出是否“不可打”这一决定。

    如果宣布为“不可打”,在接受一杆的处罚后,球员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补救:

    a、回上一杆的地方重打,或:

    b、在球的停点与球洞连线的后方无限延长线上抛球打下一杆,或:

    c、在球的停点两杆范围内、不更靠近球洞的位置抛球打下一杆。

    如果被宣布为“不可打”的球是位于沙坑中,同样也可以任意选择以上三种方法之一进行补救;但如果选择按b条款或c条款处置,则抛球的位置必须在沙坑以内。

    在按本条规则进行处置时,球员可以将球拿起来擦拭或换一个球打下一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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