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这个“流氓”:兼与博友讨论
(2011-05-23 15:10:11)分类: 高球随笔 |
不知道这个“流氓规则”最初是怎么叫开来、又是从哪里开始叫的,由于用了“流氓”这两个挺“那个”的字做形容词,大家伙虽然在私底下是习惯了“大流氓、小流氓”之类的说法,大体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觉得有什么,一旦放到台面上来说,听起来多少还是会让人不自在——因为“流氓”毕竟不是个褒义词。
经查证,在作为形容词使用时,“流氓”的意思包括了手段下流、行为不符合正常逻辑、非主流、走偏斜路线等;如果从这个释义上来看,在一些球友中广为流传的“规则”中加上“流氓”两字倒也不是十分的冤枉,因为按照“流氓规则”打球时,确实会出现不少“行为不符合正常逻辑”、“非主流”、“走偏斜路线”的特征。
无岩童鞋转述了一个关于“流氓规则”的真实段子,并戏称:“真的是按订好的大流氓规则,六亲不认,那会死人的”——
一哥们开球时把球打到了树上,白球被树枝架起留住;大流氓规则,不允许宣布不可打。
这哥儿便举起一号木去敲那个球。第一下没有够着;第二下还是没有够着;第三下,这哥儿跳了起来,终于把球给打下来了。
这哥儿很兴奋,但球童说:“OB了”!
OB就OB呗,总算是下来了。
突然,这哥儿吐血大叫:“OB了,那得原地打啊”!
所谓“原地”,就是要再把一个球放到树上去。
这哥儿每人发了2000元,求肯大家放过此洞。
中间有一洞,又是这哥儿,开球打到了球道旁临时挖的排水沟里;沟槽比较窄,用铁杆是打不出来的。
咋办啊?这哥儿很聪明,用推杆往前推。
他认为总会有开阔的地方吧,推到那里再打出来吧。
一杆、一杆、一杆、……。
终于到头了。
前面是一个小湖。
这哥儿顿时倒地。
如果有心,估计类似“行为不符合正常逻辑”的故事还可以收集很多。
博友erma的帖子对“流氓规则”之“非主流”、“走偏斜路线”也是很好的注脚:
票友大哥的帖子说,“学规则要从Notouch学起”,否则就是“本末倒置”;Notouch是“母规则”,“流氓规则”是把“母亲”说成“流氓”,是“愚昧”、“无知”。
erma的另一个帖子说得很好:规则是什么?规则是一种游戏在其延续和发展过程中共同形成的,解决参加游戏者争议的统一玩法。这个高尔夫规则,正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解决高尔夫球参加者争议的办法。
说来说去还是这个“争议”——“流氓规则”支持者提出的一个最大理由就是“可以减少争议”;博友动静之道还补充了一点:Notouch规则能对人性某些弱点在球场上的体现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一个简单例子,侧面水障碍落水处的确认,选择在什么地方抛球,为此发生的无聊争议举不胜举。
则按“球场规则”为什么就会有那么多的“争议”?窃以为,一个很大的客观原因恐怕还是因为“不懂”。
所以,俺才会为北海高协叫好。
在非比赛活动的情况下,俺倒是完全同意动静之道的观点:不管什么规则,只要同组打球的人能够自觉有效执行,同时不影响别人,都是可以的。
实际上,所谓“取缔流氓团伙、打击流氓行为”不过是一种戏虐性的提法,其本意非常明确,就是希望在球友中尽可能倡导“学规则、用规则”的氛围;规则知识懂得多了,“争议”自然就会少了;至少就俺所知的范围而言,很多球友并非本能地一味排斥或拒绝“球场规则”,很多情况下都是苦于“确实不懂”,没有办法才“流氓”的——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有鞋子穿谁愿意打赤脚?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俺对票友大哥“学规则要从Notouch学起”的观点绝不敢苟同——从Notouch能学到什么规则呢?难道就是学上面列举的那些“行为不符合正常逻辑”、“非主流”、“走偏斜路线”?
再说得远一点,几千年下来,现代文明社会已经为人类行为演绎出了那么多的“规则”,我们的日常生活与行为规范总不至于都要回到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开始,再一点点进化到“现代人”的水平吧?
同样的道理,既然已经现成摆着一部全世界通用的《高尔夫规则》在那里,即便说它是“从Notouch派生出来的”,那现在也已经“派生”出来了、成了世界性认可的“规则”,为什么不能去学习、去运用、去遵守、去推广,为什么要再回到Notouch呢?如果Notouch真的能够“公平”地解决球场上的“规则问题”,又用得着“派生”出一本《高尔夫规则》么?
冷静地想一想,还是那句话,“流氓规则”事实上既替代不了、也不可能替代“球场规则”,打高尔夫还是尽可能多学点“球场规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