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个很重要的“亲自”
(2011-05-03 19:02:01)| 分类: 规则探讨 |
前些天,俺曾经弄了篇《不妨“亲自”一把》,响应的博友还是不少;看到黄承富老师的《抛球这玩意》一文,忽然想起来还漏了一很重要的“亲自”:亲自抛球。
“抛球”是球场上随时都可能发生的行为,而且规则对如何正确地抛球有明确规定:
当根据规则的处置进行抛球时,必须(must)由球员本人亲自抛球;直立,手臂伸直与肩齐平,让球自由下落;如果不是球员本人及用正确的方式抛球且没有在下一杆击球前改正,罚1杆。
很显然,是不是“亲自”抛球还涉及到一个是否违规的问题。
像我们平时在场上经常看到的让球童抛球、把球随便往地上一丢、用脚或杆头把球扒拉到位、在沙坑里半垂着手抛球等情形,如果严格走规则都要罚1杆。
规则还规定了必须重抛的情形(不罚杆):
抛球后在球尚未静止时,如果碰到了任何人(包括球员及其球童、同组球员及其球童)或任何人的装备(包括球杆、球包、球车),必须重新抛球,否则比杆赛罚2杆、比洞赛本洞负。
例如,在斜坡上抛球,球滚动时碰到了自己的脚,就不能“算了”,必须重抛。
还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必须重抛的情况:
(1)在障碍区以外抛球后滚进并静止在障碍区。
(2)在障碍区抛球后滚出并静止在障碍区以外。
(3)抛球后滚上并静止在果岭。
(4)抛球后滚出了OB界并静止。
(5)抛球后静止在更靠近球洞的位置。
(6)抛球后从触地点滚出并静止在两杆以外的范围。
规则关于“抛球”的说道还有很多,如果进一步展开阐述会显得比较复杂;作为业余爱好者,不妨先从亲自按规定动作抛球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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