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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学习体会:从吴红莲被DQ想到的

(2010-10-30 11:22:11)
标签:

休闲

分类: 规则探讨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0月29日,吴红莲星期五因为没有推球入洞被取消了苏州太湖欧亚女子公开赛的参赛资格;根据吴红莲的讲述,第11洞,她推球推到了洞口边缘,过了规定的时间,小球没有进洞。当她走过去再去准备推球的时候,小球滚入了洞中。当时吴红莲问自己的记分员:这样OK吗?她的记分员说OK。吴红莲也没有多想,拾起小球就向下一个洞走了,一直打到比赛结束。当她进入记分处之后,在交记分卡之前,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裁判。几个裁判在商量了这件事情之后,认为这样处理是不正确的,最终取消了吴红莲的参赛资格。

 

看了这个报道,更加深感重视规则问题与否的重要性;在这样重要的赛事上被DQ,对当事人而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这种代价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

 

吴红莲遇到的情况应该是“悬停在球洞边的球”(因为报道中说“过了规定的时间,小球没有进洞”)。

按照规则16-2,悬停在球洞边的球如果在10秒钟后还没有进洞,则认为这个球已经处于静止状态,此后如果球再(自己)进洞,视为是上一杆击球进洞,但必须加罚一杆。

 

影响到吴红莲这个球处置结果的最关键一点是“再去准备推球”。很显然,球是在10秒钟后还没有进洞,已经处于“静止状态”,这时候有几种可能:

1、如果是在吴红莲观察球的动静时球滚进了洞,且时间已经超过10秒,则按规则16-2处置即可,视为上一杆击球进洞,加罚一杆;因为吴红莲是在交计分卡前就向裁判报告了情况,则可以在第11洞的成绩上加记一杆进行更正,不至于被DQ。

2、如果球滚进洞时,吴红莲只是在“准备击球”(如比划感觉等),但并没有完成规则意义上的“击球准备”(即取得站位、杆头着地),则属于“球静止后又移动”,视为上一杆击球进洞,且不罚杆,也用不着更正成绩,更不会被DQ。

3、如果是在吴红莲完成“击球准备”后球滚进了洞,则属于“静止的球被移动”,必须按规则18-2b处置,罚1杆,放回原位。

吴红莲问自己的记分员:这样OK吗?她的意思应该是问:这样是不是就算已经进洞了?而根据判例18-2b/10,完成击球准备后(Addressed the ball)滚进洞的球并不是规则意义上的“球进洞”,即并不等于吴红莲已经完成了第11洞,还是必须从球洞中把球掏出来放回原位再推;“吴红莲也没有多想,拾起小球就向下一个洞走了”,属于违反了规则3-2(未履行击球进洞且在下一洞开球前没有纠正错误),DQ。

看来吴红莲遇到的应该是第三种情况。

 

果吴红莲的“规则意识”再强一些、“规则知识”再丰富一些,遇到这种情况她至少可以做到两点(只要做到了其中的任何一点都不会惨遭DQ):

第一,在“静止的球被移动”后,果断地把球放回原位再推。

第二,把握不准时立即请裁判员过来,按裁判员的指示去处置。

 

报道中还有一段话特别值得注意:潘艳红(另一位球员)觉得吴红莲很无辜:“我认为既然记分员已经说了OK,就应该OK了”。

其实恰恰相反,吴红莲一点也不“无辜”,道理很简单:“知晓规则是球员的责任”;记分员既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去为你把握规则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我是你的记分员,告诉你这个球可以用脚踢进洞去,你会么?你敢么?

所以,俺觉得球员潘艳红的这种认识方式很有点“危险”,如果不在今后引起足够的警惕、不在“规则”方面好好下点功夫,比赛打多了,弄不好那天被DQ的就会是她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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