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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探讨:试答破八问题

(2010-09-08 08:04:43)
标签:

休闲

分类: 规则探讨

破八在博文中提出了几个规则问题:

1、是不是所有该罚的杆,只要成绩卡签字上交,罚杆没记,球员就会被DQ?

2、即将滚向水里的球,被挡下来,罚两杆后,是不是在球停下的位置击下一杆?

3、见有初学者在球道上击球前爱将杆头点在球道上再站位,是不是也罚杆?

4、球道上做击球准备时,杆头只是轻轻碰到了球,球可能就没发生位移,怎样才能罚一杆放到原位重打?

5、陷入地面的球,同时需要进行辩认,是不是可选择放置球处理方式也可采取抛球的方式处理?如果按放置球方式处理,原位是个陷坑,陷坑可修复吗?按抛球处理,陷坑可修复吗?

 

出于方便更多博友共同探讨规则问题的目的,特对上述问题逐一作答:

 

1、没有记录罚杆属于违反规则6-6d的行为(成绩记录错误且记录杆数低于实际杆数),在交计分卡之前可以更正,一旦交了计分卡就只能被DQ了。

对于准备参加正式比赛(如业巡赛等)的球友而言,与“计分卡”有关的问题还有不少,绝不能马虎,否则辛辛苦苦一场球打完,由于一小小的疏忽而前功尽弃实在不值——这种事在国内赛事中已经不止一次发生。

 

2、这种行为属于违反规则1-2,即“对球的运动施加影响”,处置方式得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性违反规则1-2

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

例如(判例1-2/5.5),在上坡位击球后,球没停住而往回滚,球员用球杆将球挡住。注意:不是在打上一杆的地方打下一杆,而是在球被停住的地方打下一杆。

(2)严重违反规则1-2

规则1-2规定,如果球员的违规行为对自己或其他人带来明显获利,或明显使对手处于不利情形,则属于严重违反规则1-2,DQ。

例如,按判例1-2/0.5,在比杆赛的情形下,有意识的把有可能入水的球挡住(破八提出的问题即属此例),便属是“严重违反(Serious Breach)”规则1-2,给予球员的处罚是DQ,而不是罚2杆。

平时遇到过的违反规则1-2的典型情形还有:对方在果岭上推杆失误,球向站在果岭外的自己滚过来,开玩笑或出于“好意”把对方的球挡下来。

 

3、如果不涉及“改善球位”或“做标记指示打球线”,则不罚杆。

“改善球位”的情形:用杆头按压球位附近的地面或点平球位附近“看起来不顺眼”的草。

“做标记指示打球线”:用杆头在地上点出记号以便于瞄准(还见过有的球友用杆头在地上拉锯似的反复磨蹭划出一条线)。

这两种情况都得罚2杆。

正如一些球友说的,击球前用杆头在地上点击至少属于“不良习惯”,而且很容易“涉嫌违规”,还是改正为好。

 

4、规则对“球移动”有明确的定义:球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并静止在另一个位置称为“移动(Move)”。

所以,如果是做击球准备时无意中碰到了球,但球只是原地晃了几下,并没有离开原位,则不罚杆。当然,“故意触及球”是违规的(如在果岭上不做Mark去触球),罚1杆。

“球移动”还有一种平时很容易忽略的情况,即“垂直移动”——最典型的是在找球过程中不小心踩到了自己的球,这也是属于“静止的球被移动”,罚1杆放回原位(即要把踩进地面或草丛中的球恢复原状)。

 

5、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判断:球员是否有理由需要对球举行辨认?如果有,则先按规则关于“辨认球”的程序处置,辨认完后把球放回原位,然后再按“陷入地面的球”接受补救,即在最接近初始球位置的地点抛球,不罚杆。

根据判例13-2/10,陷入地面的球抛球补救时,不可以对原打痕(陷坑)进行修复,否则属于违反规则13-2,罚2杆。

 

热忱欢迎讨论并恭请有兴趣的博友多多提供打球时遇到的各种实际规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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