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球纠错:公平第一
(2010-08-15 2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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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规则探讨 |
老友Y在深圳的球场上打来电话求援:
四个人一组,狗腿洞,四个人开球后都奔了差不多的方向;走过去一看,只发现三个球,除Y外其他三个人都接着打了第二杆,三个球都各被“认领”;剩下Y无球可打,只能认为是自己的球遗失了,只好用罚2杆的权宜之计抛球(后面一组跟上了,没法回发球台重打),算第四杆。
等上了果岭,却忽然发现另一位同组球友L打的球是Y的!于是,Y要求对L罚1杆,同时认为自己也有问题(没有先确认好自己的球是不是已经遗失),所以遗失球补救罚的2杆还是算数。
Y对这种处理方式觉得把握不大,便给俺打电话征询意见。
俺的回答:如果是严格走规则,L不是罚1杆而是应该罚2杆——因为他打了错球;从Y描述的情况来看,是L的第一杆失误,实际上是L的球遗失了,应该回到发球台罚1杆重新打过,或者和Y一样权宜处置,在打第二杆的位置罚2杆再打,是第四杆;Y的球虽然并没有遗失,但由于他自己误认为已经遗失,且已经按罚2杆的权宜之计抛球打了,则只能按既成事实继续作为遗失球处理,不能再按打错球对待(即不能再要求用正确的球进行纠正)。
但大家都已经完成了这个洞,事实上都不可能回去再打,不可能严格按规则处置,按“公平”原则,俺给出的参考意见是:L要罚4杆——打错球罚2杆,再按假设的遗失球补救罚2杆;Y仍然按遗失球补救罚2杆。
也就是说,在不严格按规则要求纠正的情况下,不管怎么样,L在这个洞受到的罚杆数都应该比Y多,而不是L罚1杆、Y罚2杆。
如果严格按规则走,Y在“认为”自己的球遗失后,应该罚1杆回发球台打第三杆;在果岭上发现L打错球且能肯定是第二杆打错的后,L应该罚1杆回发球台重打,加上打错球罚2杆,则回发球台打出的是第五杆。
从规则角度而言,关于“打错球”有几个值得提请关注的环节:
第一,只能、也必须由自己对打错球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规则明确规定,“保证打自己的球是球员的责任”。譬如,开球后A和B的球挨在一起不远,轮到A先打,B后打;大家都打完第二杆后到下一杆的位置时,发现恰好互相打错了对方的球,而且“始作俑者”显然是A;但是,B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免除自己也“打错球”的处罚,两个人都得罚2杆后回上一杆的位置再打过。
第二,“打错”的杆数不计算。譬如,在上述A和B都打错球的情况下,回到打第二杆的位置再打时都是第四杆(开球1杆、罚2杆),而不是第5杆(即不计算原来打的第二杆)。更进一步,假设A从第二杆起就打错了球,一直到上了果岭才发现,则同样是罚2杆回到打第二杆的位置再打(还是第四杆),不管攻上果岭用了多少杆都不计算在内。
第三,打错球补救时可以换球。譬如,A打了B的球,而且把B的球直接打到水里去没法找了,B可以用另一个球抛球打下一杆,不受处罚;如果A刚刚把B的球打出去就被发现了,而A的这一杆打出去有200多码,这时候,B也可以用另一个球抛球打下一杆,不受处罚,不一定非得去把被A打出去的球拿回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