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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球”也有可能违规的

(2010-07-17 18:33:34)
标签:

休闲

分类: 规则探讨

尽管谁都不愿意,但“找球”显然是我们打球的人几乎每次下场都不得不做的功课;从遵守规则的角度来看,“找球”也大有讲究,弄不好就得挨罚。

首先当然是对找球时间的控制。一般都知道,“五分钟”是规则规定的“法定”找球时间,换句话说,一旦超过五分钟,即使是找到了也不算,只能做“遗失球”处理。当然,平时打球不可能掐着表算时间,但也不能“没完没了”,得自觉一点,找到“大概齐”的时间就应该主动放弃。

这里重点要说的是:“找球”不仅仅有时间限制,还有其他讲究。

 

案例1  A开球左扎,进了一大片长草区,打暂定后可劲在长草区扒拉了一阵,觉得没希望了,准备放弃,抬脚走向暂定球方向;刚走几步,忽觉脚底一硬:哈哈!正好踩着一个球!赶紧拿起来一看,这么巧,正是A的初始球!A喜滋滋地把球往地上一丢,一劈杆救回球道,并庆幸自己“省”了一杆。

实际上,A虽然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的球,但他的行为要被罚2杆:第一,踩着了自己的球,属于“静止的球被球员移动”,得罚1杆放回原位;第二,A不是把球放回原位,而是随便丢在长草区打下一杆,又将挨罚1杆。

顺便说一句,规则定义的“球移动”情形,不仅仅是我们平时最常见到的“横向移动”,还包括“竖向移动”。譬如,不小心把自己在球道上的球给踩下去了,照样得罚1杆,还得把球拿出来放回原状。

 

案例2 A的开球又进了长草区,这回很远就明晃晃看见草下面有一个球;A很高兴地跑过去拿起来一看,很沮丧,不是他的;再一回头又看见一个球,赶紧再拿起来看,这回乐了:是我的!高高兴兴放回原位,轻轻松松一杆救了出来。

A虽然同样很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的球,但又得罚1杆。可能博友会提出疑义:这怎么也违规?平时很多时候不都是这样的么?

这是违反了“辨认球”的法定程序,按规则得加罚1杆。

 

类似的违反“辨认球”程序的情况:一看球在长草里,不管三七二十一,跑过去二话不说就拿起来,同组的问:你干啥?答:看看是不是我的球啊!——对不起,罚1杆。

“辨认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违反任何一条都得罚1杆:

1、必须事先向同组球友宣布自己辨认球的意图(也就是说不能不打任何招呼就自个儿拿起球来辨认)。

2、拿起球之前必须先标定球的位置(也就是说不能跑过去随便拿起来就算)。

3、辨认球的过程必须给同组球友提供观察其行为的机会(如拿起球、放置球、擦拭球的所有动作。也就是说,不能一个人站在那儿“辨认”)。

4、如果辨认的结果是自己的球,必须放回原位(也就是说不能随手一丢,也不是抛球,是放置球)。

5、如果看不清球号或标记,申明后可以进行必要的擦拭,但只能达到辨认球的目的,而不能过度擦拭(例如,不能对整个球都进行擦拭;例如,球上面正好有一团泥,但并没有挡住球号或标记,便不能擦掉这一团泥)。

以前是只允许在非障碍区辨认球,08版规则做了修改,障碍区也可以要求辨认;相对应的,在障碍区打错球得罚2杆。

个别球友会借所谓“辨认球”来有意改善球位,如果你熟悉关于辨认球的规则,严格要求其执行辨认球的程序,否则就罚他1杆,则估计这种投机取巧意图“得逞”的可能性几乎会变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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