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不可打之球”:想起了一次惨痛的教训
(2010-01-07 1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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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
分类: 规则探讨 |
那一次的情况明显是昏了头,压根就忘了:“不可打之球”这一条规则中,实际上提供了几种补救方法可以利用,而不仅仅是“两杆范围内抛球”。
那一次的结果是叫一个“惨”,还被球友们当笑话津津乐道地调侃了好多天。
三杆洞,俺开球打短,进沙坑;沙坑中救球剃头,直接把小白球干到了果岭对面的树林里。走过去一看,球被一堆横七竖八的藤蔓夹在中间,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球上面的一部分。俺当时的第一念头倒是想宣布“不可打”,罚杆抛球;但一看“两杆范围”的情况,到处都是一样交织纠结着的铺满了藤蔓,怎么抛都差不多,弄不好甚至还会把球掉得更深。
掏出P杆准备硬劈。潜意识中是指望能先脱离藤蔓就好,一点没敢想能直接救上果岭。
一杆下去,小白球不但没有被劈出来,原来还有点藤蔓架空的地方都被我给劈没了,小白球干脆一沉到底;再劈一杆,更惨,直接砸在球上,小白球整个都被砸得看不见了,只知道大约还在原地,俺翘着屁股左看右看,好一阵子才摸清楚了球的大约位置。
接下来是脑子几乎一片空白,闷声不响的一杆又一杆,最后是整整干完了8杆,总算是把小白球弄到果岭边的长草区,11上2推,+10!
我们一组四个人是连杆带洞(乱拉)的PK,互相之间都有杆数算账的,一杆100;俺在那昏头涨脑一杆一杆地劈,每一杆下去就是300大洋,同组的几个哥们则站在果岭周围瞧着,就像看大戏似的,一边乐得手舞足蹈,一边大声喊着数银子——300、600、900......,仅这8杆就硬生生干掉2400大洋!
等转场时才猛然想起,怎么会这么去傻干?真是冤透了!
其实,俺当时完全可以在宣布“不可打”之后,罚1杆,回到沙坑中去打下一杆,稍微正常一点不也就是4上么!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是在第一杆劈下去把小白球砸得更深时,还可以宣布“不可打”——虽然周围没有合适的地方抛球,但球位与旗洞的连线往后几十码就可以延长到下一洞的球道抛球,那样的话,至少也可以少打3杆5杆!
后来,当我十分懊丧地把这些想法说出来时,球友们更乐:啊哈,你这个“裁判长”白当了!我们不懂还情有可原,你可是我们的“裁判长”噢!
巨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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