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手绢
他爱穿一件挺旧的军大衣,背着个大包袱,包袱里是刚刚收来的几件旧衣服。他又拣了两块砖头放进去,为的是增加分量,显得包袱里背了很重的东西。
他走的地方都挺背的,比如道里的松林街道外的爱民街太平的水源路等等,大白天尤其是冬天也没有几个行人。他向你打听道,比如建国公园马克威商厦跨线桥等等地方怎么走。有一点巧合的是你也正朝这些方向走着,这个巧合是他精心设计好的,这里的路他比你熟,别看你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
你告诉了他道,他也正好和你同行。他的话很多,一般时候是跟你说起城里的日子比乡下好过,现在市场也多卖的东西也丰富。不过,他话头一转,说现在的东西尽是使了化肥上了激素,不好吃。“这不是”他晃晃身上背的包袱,“上我老叔家,给他送点猪肉,自各家养的,新鲜干净”
你的注意力停在他和他背的包袱上,他顺势一弯腰,作吃惊的口吻说,哎,谁掉的手绢包。等你看时,手绢包已经在他手里,那手绢包早就他裤兜里放着,只不过掏出来而已。打开手绢,露出首饰盒,再打开盒,露出金戒指。金戒指只是让你看不会让你拿,让你拿的是首饰盒底下的收据,让你念收据上写的字。
收据上写着价钱1806或是2197元,他不看收据只是瞅着戒指说,这是镏子呀,这得值好几百块吧。可我要它有啥用,对,给我小侄女吧,也没给她捎啥东西。这样我上老叔家取点钱给你个三百二百的,戒指归我。你犹豫,他又说,要不你给我个一头二百的,戒指给你。你掏个三十二十的,他也拿在手里,说这钱算是你押的,戒指你先拿着,我上老叔家取了钱给你,我要戒指。
人一般在半分钟之间会感觉上当,他和你分手的地方正好在路口。此时,他已经在两条街之外,什么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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