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岂能用经济手段解决
(2024-08-09 1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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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评健康 |
最近国家出了个文件,要求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文件中说,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具体政策标准由各省份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近两年医保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个人医保帐户改革、医疗界反腐、扩大集采范围,取消医院回款权,大面积推广GRD支付方式等等,其背后的原因皆是统筹帐户资金不够充沛,这次对参加医保人员所设计的激励机制看起来是挺合乎市场规律的,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医保这个社会问题的方法并不一定达到所期待的效果。以经济手段所激励的对像,必须要有明确的利益预期。比如工厂里的计件工资制度,公司里的绩效考核方法,其都有相应的指标作为预期收益。而这次对参加医保人员所设计的激励机制,预期收益并不明确,而且从技术上来说也无法明确。因为人的生老病死是现代科技无法预料的,所以能有多少人愿意为自己未来的大病报销额度提前买单尚末可知。至于断保等待期的设计则显得过于冷漠。
医保关系到国民健康问题,所以医保的改革和政策制定都是要以促进国民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和实现目标,因而促进国民按时足额参加医保用不着搞这么繁杂又近乎冷漠的设计,医保是属于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就要用社会管理的办法去解决,用不着动用冷漠的经济手段去解决。其实,拒不参加医保或断保的大部分都是个体私营业主和自由职业从业人员。对于社会问题没有唯二的办法就是法定义务,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个体私营业主和自由从业人员履行社会义务。其法理依据就是他们的收入里包含社会医疗的部分。同时将是否缴纳医保纳入个人信誉档案,以促其履行义务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