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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乌龙?还是夏普作秀?

(2013-11-04 12:58:34)
标签:

it

财经

    就在乐视网的超级电视概念如日中天之际,夏普在5月27日的一则公告把乐视网投入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就有媒体以“乐视TV超级电视闹乌龙:夏普否认合作”为题予以质疑,使得乐视网迅速陷入尴尬境地。

   媒体言之凿凿的质疑根据来源于夏普公告。夏普(中国)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声明称,乐视网“于2013年5月7日在其超级电视产品发布会上及相关新闻发布稿中,声称所谓‘乐视TV-超级电视,全球首款4核1.7G、全球速度最快、由超级组合(乐视+富士康+夏普+高通)打造’等似在表明乐视网与本公司联合开发产品”。夏普就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与乐视网就超级电视产品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或联系,与乐视网合作开发超级电视产品不属实。”

    单从夏普声明看,乐视网确实是大摆乌龙。果真如此的话,乐视网就有欺骗投资者的嫌疑。因为,对于从事互联网视频业务的乐视网来说,跨界推出颠覆性的终端产品,市场反响空前,仅股价就有大幅度的飙升。而投资者能够看好乐视TV超级电视,重要的一点就是选用夏普10代线生产的屏。那么乐视网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借夏普之名抬高自己吗?

    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12年7月12日,夏普公司宣布,继将部分股份出售给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富士康后,夏普面板子公司SDP将正式更名为Sakai(堺)Display Products。当时夏普表示,改名是交易的一部分内容,鸿海已经获得近一半的工厂和夏普近10%的股份。夏普还表示,鸿海与夏普各持股37.61%,并列成为SDP最大股东。今后,双方将平分面板产能,共同运营SDP。

也就是说,在2012年7月份,夏普的10代线已经更名,成为SDP。重要是的,该10代线不具有“夏普”的名称和商标。在此背景下,乐视TV超级电视的宣传中,大量使用了“夏普屏”就有不妥之处,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采用的屏是SDP公司的产品。从商标授权使用的角度,夏普并没有授权给堺工厂宣传用SHARP商标,从这点看乐视确实违规了。乐视的不妥在于,对电视产业的不熟悉,本应该说超级电视采用的屏是SDP的,而非宣称的“SHARP”的。

    其实,这个道理从法理上说很简单。譬如,TCL是华星光电的母公司,但华星光电不具有TCL的品牌使用权。假如海信和华星光电合作,海信只能说采用华星光电的产品,而不能说海信和TCL有了合作。但是,也应该看到SDP屏虽然不能直接等同SHARP屏,可SDP屏是由SHARP10代线而来,骨子里流淌的就是夏普的血液。它与TCL投资华星光电还有所不同,华星光电投资方投资后独立建立的股份制公司,而SDP则是由SHARP10代线直接改变而来。所以说,SDP骨子里是夏普的基因。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与夏普合作不是直接的,但也是事出有因。

    夏普此时发布这样的公告,真实目的只有自己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乐视TV超级电视吸引人们眼球的关键时刻,这样一侧公告无疑是给夏普品牌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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