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消费包括建立电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平等关系、维护所有消费者的通信权利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形成有效竞争环境三点,把它列入宣言主要是由于电信行业过于专业的特点使信息在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不对称,消费者单方面无法履行知情权,而需要电信企业自我约束。
电信企业何时还百姓一个公正?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的,把公平消费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业并不多了。电信行业有其特殊性,甚至比让人诟病颇多的医疗行业更加特殊。医患纠纷可以通过医疗鉴定机构解决,而消费者接受的通信服务却很难找到第三方进行衡量。因此,促进公平消费首先就要在电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平等关系。
市场经济下的自我监督
市场经济的重要假设就是信息对于交易双方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交易环境才能使消费者做出理性判断。而电信企业由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普通消费者难以理解通信服务的成本与利润,也就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这就需要电信企业从自身做起,把建立公平的消费环境作为电信企业遵守的社会责任。
这种社会责任的建立除了企业自身需要自律外,更重要的是制度保障。消费者与电信企业相比明显处于劣势,无法奢望电信企业依靠自觉性给与消费者平等地位。而影响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选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价格。
价格的改变在电信行业尤为明显。2007年《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报告》显示,电信资费总体水平2007年比上年下降13.6%,五年下降53%。这其中有技术发展的因素,也包括竞争的影响,不过更能显示出电信市场放开后,电信企业为吸引留住消费者所做出调整。
最新实施的手机漫游费价格下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对于公平消费的重视。我国的漫游费源自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东部用户密集,设备利用率高,单位通话成本低,在低成本的条件下东部比西部实现更低的资费,设置漫游费正是为了对西部地区给与保护。而目前我国移动通信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2002年中国移动在全国最后一个地区(西藏)实现了盈利,充分说明对西部地区的保护已经没有必要。而近年来中国移动的税后利润达到20%以上,漫游费已经变成运营商获得暴利的手段。因此漫游费下调,应该看作是政府部门主导的促进公平消费的举措。
除了价格之外,对消费者的电信服务也是衡量电信企业是否建立公平消费环境的标准。想当初,安装一部电话要几千元的初装费,并且一等就是半年之久,电信行业的服务态度更是让人难以接受,这些都是店大欺客,不平等对待消费者的例证。而随着电信体制的逐步改革,市场化发展已经把电信公司从高高在上的位置上拉到与消费者平等的位置,虽在在局部地区市场上还存在垄断现象,但相比过去消费者有了很大选择的余地,并且整个行业也在向服务方向转型,无论是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还是移动信息专家,都把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放在了重要的地位,服务态度的改变比价格的降低更能反映出消费者地位的变化。
普遍服务给穷人沟通的权利
公平消费除了电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平等关系外,还包括电信企业提供普遍服务。《万国邮政公约》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即以合理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电信普遍服务的定义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和资费一视同仁。
普遍服务要求电信企业不但要为发达的城市地区提供电信服务,也要为不发达的地区提供电信服务。这些地区有可能不能为企业带来足够的效益,甚至不能收回其投资成本,但企业也要提供与发达地区平等的通信保障,要保证所有人都有沟通的权利。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城市和一些大中城市发展较快,西部地区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相对较慢,甚至还有个别村镇没有实现起码的通信保障,由此导致我国电信服务需求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经济发达省份和地区业务需求旺盛,而落后地区则需要建立最基本的通信保障。并且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逐步发展,农村地区的通信需求也出现了从实现通话到能够上网,甚至安装宽带。
我们的电信企业要紧紧围绕农村、农业、农民对信息化的需要,大力推动农村通信和信息服务发展。发展农村信息服务是电信业转型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电信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要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并与各地边远地区农牧民搬迁定居规划相衔接,同时抓好运行维护,巩固现有成果。要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快农村信息服务发展上来,进一步加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动开发适用的信息内容、特色技术、廉价终端和经营模式,组织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要抓紧研究提出推动农村信息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运营模式,推动服务对象向更广大人群延伸,服务水准向更高层次提升,信息应用向更大范围推广。农村市场的发展既是电信企业的任务,也是它们的机遇,2008年全国通信业务总量提高25%的目标能否成行,农村市场起了很重要的因素。
总之,促进公平消费,不能仅从实现经济效益出发,还应注意满足我国最广大阶层的需求。
寡头垄断无法建立有效竞争
最后一点,公平消费环境的建立还要消费者有选择权。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的格局是,在移动方面中国移动一家独大,中国联通信市场上对中国移动基本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在固网方面,中国网通与中国电信南北划江而治,各自在自己的区域内形成强势,在保护现有大客户的前提下谁也不冒犯对方。这是明显的双寡头垄断格局。
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各家电信企业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家又都有国资背景,形式上基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不同分支机构,因为是同一投资主体,所以在市场上形成积极竞争的理由并不充分。在理论上国家也不愿看到电信市场能够实现充分竞争,这样有可能使国有资产遭到损失,在维持一定的竞争局面与保持电信产业发展之间需要管理层做出选择。
在电信行业,完全依靠市场的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在哪个国家也不行,因为行业涉及国家安全,所以保持国有控股地位是十分重要的,而为了达到充分竞争的目标,进行电信重组,形成实力相当的市场主体变得尤为重要。目前正在酝酿当中的电信企业重组便是建立公平消费环境的又一重大举措,其目的是为了改变中国移动事实垄断的局面。不过电信行业有其自身发展特点,当年中国电信南北拆分,谁也不会想到若干年后固网分家不但没有限制垄断产生,而是形成了固网南北各自为政,移动一家称雄的局面。
要使电信市场形成有效竞争,目前看来一定要限制中国移动的强势发展,可以采取非对称管制政策,给与重组后的新企业一些时间、价格上的优惠政策,但同时也要考虑到限制中国移动影响TD-SCDMA的发展问题,毕竟现在其他几家企业谁也没有移动的实力和经验,TD-SCDMA由中国移动运营又不能形成市场垄断,这不仅是企业间建立实力平等公平竞争的经济问题,更是考验管理层的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