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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捞英雄有违公德就拘留?(原)

(2009-11-07 17:44:10)
标签:

杂谈

分类: 北京旅游感悟
   荆州市公安局会同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组织专班对"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八凌打捞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打捞遗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侦查。14时25分左右,刑侦支队大队长王成就该公司相关情况向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做了通报。王成称,该公司组成人员有夏兵、谢在斌、陈波、陈新,其中,谢在斌和夏兵系舅甥关系,陈新和陈新系兄弟关系。

 

  发布会上,荆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卫平代表荆州市市委市政府表示,八凌打捞公司的行为虽然未触及法律。但是,对于该公司有违公德的做法,他代表荆州市委市政府表示强调地谴责。

 

  10.24事件调查组调查认为,八凌打捞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该公司是唯一一家在工商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司,未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调查组还认为,陈波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本文来源: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李凌云、任仲杰)

 

   八凌打捞陈波敲诈勒索?不知道怎么定的罪名!一不涉黑,二不暴力垄断.三是一家工商注册的正规公司.不知道敲诈勒索怎么来的. 没捞英雄就是敲诈勒索? 那没捞老百姓哪? 算是市场经济?

 

    该公司有违公德的地方,我们应该谴责.挟持英雄的尸体也应该按侮辱尸体的罪名来拘留他.至于他要多少钱,只要国家没有规定,那他就不违法.垄断不是他的责任,那是荆州市的问题.为什么就批一家?就算漫天要价也应该是工商部门查处呀!

 

    这个公司实在的可恶,枪毙也不过.但一个莫名其妙的罪名,教小石头实在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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