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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灰色收入减少 旅行社或提高团费

(2009-05-17 09:09:26)
标签:

旅游

休闲

  《旅行社条例》于本月(5月)正式施行。《条例》加大了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将会被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有旅行社业内人士表示,旅游业灰色收入减少,可能会导致旅行社普遍提高团费。

出境游业务竞争加剧

新的《旅行社条例》统一了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就既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经营入境旅游业务,降低了入境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

据东莞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条例施行后,只要达到了30万元的注册资本,旅行社都可以经营入境游业务。东莞大概将增加30家拥有入境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也有旅行社人士表示,入境游经营资格在东莞来说,意义不大。因为东莞不像广州、深圳等地,接待外宾团的几率其实很少。

出境游业务方面,准入门槛同样有所下调。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的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业内人士预计,这有可能会促使东莞的国际旅行社增多,加剧入境游和出境游业务的竞争。

 

(记者 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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