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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惩出租车拒载 罚3000元!

(2009-04-28 06: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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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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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北京旅游新闻

   4月27日,沈阳市交通局召开出租车拒载整顿大会,出台严惩拒载违法行为的八项措施。对拒载查实的出租车从业者给予3000元罚款。同时,为保障整治效果,对出租车企业和行业管理者采取“连带”制,并建立黑名单制。

  对从业者“狠”罚3000元

  措施1:对出租车拒载、索要高价被乘客投诉举报的,由所属公司先行停止车辆运营,接受查处,经查属实,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缴销违法司机从业资格证件,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  此前,按照《沈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拒载乘客的出租车从业者,沈阳市按500元标准处罚。今后,按照《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拒载罚款3000元。

  对企业“冻结”违规者

  措施2:连带制。出租车企业月投诉率排在前10名的,责令整顿3个月,整顿期间停办车辆更新等一切相关业务;连续两个月以上排名前10位的,责令整顿6个月,年度信誉考核为B级,冻结办理一切业务手续。

  措施3:黑名单制。对出租车企业月度投诉率排在前10位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提示市民慎重选择乘坐该公司的车辆,如乘坐,应注意索取发票等相关资料,以便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措施4:对出租车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查属实,责令车辆所属企业整顿一年。期间,停办更新车辆等一切相关手续。

  对行管失职者“失职”

  措施5:严禁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对违法行为说情、包庇。对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长期管理不力的辖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管领导或区域交通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对社会全天候接“状”

  措施6:启用暂停服务标志。所有车辆设置暂停服务标志牌,未悬挂暂停服务标志又拒绝为乘客提供服务的,一律按照拒载处理。车辆悬挂暂停服务标志,不得停车载客。出租汽车交接班时必须启用暂停服务标志。

  措施7:实行重点区域责任人制度。对沈阳北站、沈阳站、桃仙机场、铁百、中街、太原街、鹏利广场、五爱市场、南塔、小东市场、三好街、北行等重点地区派驻行政执法支队,专项查处拒载等违法行为。北站、沈阳站、桃仙机场要实行24小时巡查。

  措施8: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力度,各区交通分局成立投诉举报科,配备专人专车,对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处理、反馈;所有出租汽车企业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本企业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和投诉案件处理,对于投诉案件,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

  市交通局行政执法部门设置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31306611。近期还将开设新的投诉举报电话。交通局提醒市民:乘客被拒载时,注意采集所拒车辆相关证据。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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