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北京现象”羞辱了谁?
(2009-01-02 0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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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北京下战书杂谈 |
一、丛林法则是弱肉强食,法律与之相反,是保护弱者的,而现在,弱者却宁愿放弃法律赋予的权利,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去解决问题”,这说明了什么呢?难道在一些地方,法律比丛林法则还可怖?
二、彭北京不是个等闲人物,他曾经作为民间举报人搬倒了恶官曾锦春,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他谈不上绝对的弱者,相反是个很有资财的人物,他都被熊到了这份儿上,那普通老百姓呢?在郴州,有他这想法,没发出他这声音的,还有多少?
三、彭北京不会不知道,法官再傻再冲动,也不会与他决斗的。那么他在网络发表这个决斗书是为什么?仅只是为了羞辱他们一下吗?不,当然是为了引起舆论关注。可这在羞辱了有关人的同时,是不是也羞辱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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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的法律怎么了?是法律自身有问题,还是执行者即法官有问题?如果是法律有问题,我们该从哪方面完善?如果是执行者有问题,那是不是说明在一些地方,法律还在权力的控制之下?一个社会,真要是到了人们连法律都不信的时候,违法犯罪行为还怎么控制?社会还怎么能够和谐?
来自网络: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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