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又复出!
(2008-11-25 1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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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铁岭电视台公众张志国杂谈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铁岭新闻中披露,张志国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表示质疑。而笔者认为,像张志国这样因工作中出现问题而主动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问题官员”,视其问题大小,不是不可以复出,关键是即使复出也要严格按规矩办事,并给公众一个这么做的充足理由。
我们关注“史上最牛县委书记”重新出山,也不是觉得其就该“永不录用”。问题是,现实中处理这样的问题太过随意,许多官员在出了问题后,迫于压力不得不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
然而,他们中许多人很快就会重新 “出山”,或官复原职,或明降暗升,甚至有的还不降反升,这能不引起公众的质疑吗?
对这个问题,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是个缺憾,但中央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可许多地方连这样的规定都不严格执行,往往等不到一年期满,就急吼吼地安排上岗或提拔了。
具体到张志国来说,他在“进京抓记者”事件发生后,并不是主动引咎辞职,而是被责令辞职,其对自己错误的认识程度可见一斑。
现在,在其被责令辞职仅仅10个月后,就被重新任命。真不知道这10个月里,他有什么突出成绩,到了突破中央规定期限安排新职务的地步。
对此,难道有关方面不需要给出让公众信服的理由吗?不需要首先回答好为什么就做出复出安排吗?
事关公众对依法治国信心的问题,公众确实没理由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