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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汶川情感关注震灾老人杂谈 |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陕西等全国多个省市有明显震感。目前,地震仅在四川就已造成60000多人遇难20000多人失踪。在一瞬间夺走了无数条生命,让多少人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而此次地震灾害中的孤儿、孤残和孤寡老人也成为了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这些孤寡老人、孤儿和孤残人员将被率先安置到就近的救助服务点,其中一部分将及时转移到就近的养老院及社会福利机构。”
百行孝为先,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我们希望在天灾面前,充分展现我们的爱心,希望社会能多一点时间多一点爱,关注我们的老人,关注在灾难中已经失去亲人的老人,关注那些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瞬间倾家荡产一瞬间亲人全失一瞬间沦为孤寡的老人。
地震发生后,国务院迅速作出决定:在对所有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的同时,在3个月内给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助,确保“三孤”人员得到特殊照顾。发放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实行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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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置
“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地震灾区伤残、孤寡老年人的救助、助养和安置工作,保障他们安度晚年。”必须积极地研究制定各种有效措施,开辟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办法,创造性地做好这项工作。
老年人愿意自己独立生活的,要运用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款物帮助他们新建或改建住宅,按照当地分散供养的标准发放生活保障费用,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定向的助养活动和助老服务活动。
对于不愿意和无力独立生活的孤寡老年人,要发动他们的亲属、邻里发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积极地进行收养和照料,也可以通过政府组织开展家庭寄养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政府定期发放生活费用。
对于年高体衰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各级老龄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组织有条件的老年院舍分担一部分安置任务,受灾地区的老龄部门则要协助政府在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中优先安排和全力保证集中供养的养老机构的建设,以便能够迅速地为这些孤寡老年人提供长期的集中供养和专业化的照顾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我们共同关注震灾中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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