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财经 |
作为面向公众的公开市场,股市运行首先要避免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在此过程中,过分强调通过股市来完成国家战略意图,是不符合现代资本市场发展原则的。最为典型的是,依靠股市进行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的战略目标是弊大于利的。客观上说,由于国企本身具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以及与政府之间难以阐明的内在关系,国企通过股市进行资源配置的行为,往往会损害公众的长远利益,并且使政府始终难以摆脱“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此外,股市也难以起到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功能。从各国股市发展历史来看,股市都难以担当这种功能。由于财产基础差异、风险承受能力不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股市的游戏规则从来都不是为中低收入者制定的。总体来看,股市的“藏富于民”只能是引起有利于中高收入者的财富再分配,而政府则应通过保护中小投资者,来避免这一效应的过度扭曲。因此,依靠股市来普遍增加一般公众的财产性收入,只是“镜花水月”。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原则,是中国股市发展的重中之重。 (杨 涛)
全球市场在转向A股市场崩溃谁之过
A股市场的下挫是反常的,是有关方面不作为之责,而不是全球资本市场之责。A股市场下挫可以达到什么目的?可以减轻通胀压力,可以挤压市场泡沫,可以让投资者知难而退。但有关方面在打着这样小算盘的时候,没有想到挑破泡沫的恶性后果,A股市场的恐慌性下跌将造成实体经济的损伤,造成市场信心崩溃所形成的市场资金瞬间短路,可以打破资本市场改革所需要的稳健的背景,可以令A股市场与人民币的定价权拱手让给他人。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由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管理层必须在恰当的时刻才能起到一言九鼎的作用,对市场进行适当的刺激才能收效。自始至终,我们没有看到面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常常在市场作出极端反应之后,才能做出一定的反馈。一个原本生机勃勃的市场沦落到如此地步,到底是谁之过?那些抱着国际资本市盈率的“食洋不化者”,那些为了本部门利益而让农商行等高溢价IPO者,那些为了股市稳定而不惜损害中小股民利益者,那些为了成就预言家的名声而不惜 “万股枯”的唱空者,那些对于市场没有任何预案的管理者,应该一起为此次资本市场的暴跌负责。他们已经用国有股减持击毁了市场的信心,如今又用与国际接轨忽悠所有的市场参与者,转而将中国资本市场的主动权拱手让给国际投资者。(叶 檀)
证监会的大小会制度伤害了谁
报道说,深圳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资部总经理透露,造成部分机构被套的一大原因在于业界普遍知道的“大小会制度”,即有关监管部门的“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特别重要的事不开会”制度。在这位总经理看来,这一制度为股市的持续下跌做下了局。
这位总经理说,去年10月,有关监管部门曾经召集一些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举行会议,会上特别指出,有些基金持有的蓝筹股过于集中,要求这些基金予以减持,以避免因持股过于集中引发相关投资风险,听话的基金公司便开始减持。由于参会的公司并不多,中小规模的基金公司都没有到会,因此不知道监管部门有此意图,造成大基金公司减持一家蓝筹公司的股票,持有这家公司股票的中小基金就被套牢。《华夏时报》就此会议向基金公司求证,一家大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对此予以默认。每一个投资者看到这些,都会陷入深深的悲哀。在这种“大小会制度”的管理体制之下,散户股民进入股市已经成为一种“高危动作”,他们不仅要承受资本博弈中大机构的蚕食,承受上市公司无休无止的融资和再融资的盘剥,承受由印花税等构成的高额交易成本,而且还要承受无从知晓的“大小会”的可怕打压,而这种打压,竟然是由口口声声要保护他们利益的监管部门所从事的!资本市场的第一要旨是必须有公信力,但监管部门实行的这种“大小会制度”却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信基础。 (周俊生)
莫让H股主宰A股的现象重演
自去年11月5日上市以来,中石油A股高开低走,,亚洲最赚钱的公司成了最套人的公司。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同时提振A股股价,中石油公司拟将预定的10股派现金红利2.2元(下半年)的分红方案改为10股派现金红利1.7元(下半年),另10送1股转增3.5股(不含H股股东)。但这一分配方案遭到了H股股东的反对,最后中石油只是推出了每10股派1.5686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每股0.15元的分红对于A股投资者来说,没有丝毫的意义。不久前的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方案表决,同样发生了H股股东投票,A股股东埋单的事情。根据中国平安的股本结构,A股公众股东注定就是被人宰割的命运。因为这8.05亿股仅占中国平安全部A股的16.818%,仅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即使这些流通股股东全部投出反对票,也远远达不到否决所需的三分之一票数。
要确立A股市场的话语权,必须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修改与完善。一是对拟赴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必须实行先A后H的发股方式,确保H股的发行价不低于A股发行价。二是扩大A股的发行量,确保流通A股的发行量不低于H股发行量。对于已上市的A、H公司,规定“大非”可以在市场价基础上折让一定的幅度向流通股股东转让,确保A股流通股不低于H股。三是将海外公司回归A股市场的发行价格控制在一定的市盈率、市净率之内,以抑制H股股东倒逼A股发行价的事情发生。四是实行类别表决,将A股市场的相关事项,如利润分配、再融资等,交由A股股东自己来表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