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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4时左右,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丈夫送到朝阳医院(西区)治疗。由于丈夫不同意医院为李丽云进行剖腹产手术,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常规抢救3小时后,医生宣告李丽云经抢救无
产妇送医院已经半昏迷
昨日,朝阳医院住院部负责登记的医生称,死者李丽云今年22岁,已怀孕41周,其丈夫肖直军为湖南人。
昨日下午5时左右,肖直军称,由于妻子感冒发烧已有多日,前日下午,他将妻子送到住处附近的朝阳医院(西区)。
肖称他们刚来北京一个多月,之前从未做过任何产前检查。李丽云已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10余天,尿少,腿部出现水肿。
据朝阳医院妇产科副主任赵会荣介绍,前日下午4时左右,李丽云被送到医院时,出现呼吸困难,检查发现其肺部感染,多脏器出现衰竭,体内缺氧,处于半昏迷状态,但胎儿还有胎心,需要马上实施剖腹产手术。
丈夫拒绝签字同意剖腹产
赵会荣说,由于肖直军没钱交住院费,医生请示院领导后,为其办理了欠费住院治疗手续。不过,肖直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问他为什么,他只是说:“我妻子只是感冒,用药治疗就会好转。”
昨日,肖直军说,他妻子患的是感冒,只要用药就会好,也能自己生孩子。他同时觉得,只要签了字,医生就会马上动手术,而不是用药治疗。
患者出万元劝男子签字
在产科3病房住院的吕卫红称,前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她曾劝肖直军,如果李丽云不马上做手术,就活不成了。肖直军听后无动于衷。吕还向肖直军承诺,如果他签字同意手术,就给他1万元钱。肖直军还是不同意,并说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
吕卫红说,她劝了肖直军20多分钟,肖直军都没有动摇,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说:“再观察观察吧。”6时许,肖直军在手术同意书上写上了:“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孕妇抢救中4次停止心跳
据
当日5时25分,手术室工作人员赶到病房,准备就地剖宫产抢救病人。
5时47分,110民警来院,肖直军仍然坚决拒绝签字。由于情况紧急,主治医生与赶来的院长等决定就地准备手术,当晚6时左右,2病室的其他床铺全部挪走,手术器械也随即运来放在呼吸机旁,就等肖直军签字。
赵会荣说,当日下午,几名主治医生为李丽云输液治疗,并用呼吸机急救,轮流为其进行心脏按摩。在抢救过程中,李丽云心跳呼吸停止过4次,均被抢救过来。
至6时24分,胎儿彩超显示胎死宫内。7时25分,李丽云最终呼吸、循环衰竭,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肖直军精神无异常
昨日,
“当时他的神志应该很清醒。”吕卫红记得这样一个细节,前晚6时许,八角派出所110民警得知此事后,赶来医院。让肖直军出示身份证,他还反问民警:“你们是哪个派出所的?八角?这里可是属于鲁谷。”
肖直军:后悔没签字
吕卫红说,得知妻子死亡后,肖直军瘫倒在走道上当场大哭。当晚11时,李丽云的尸体被抬走。此时,肖直军要求
昨日,肖直军连称自己很后悔没签字同意给妻子做手术,并说要把老婆和孩子的尸体带回湖南老家。
【律师说法】 医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称,除了患者家属应该承担一部分相应责任外,医院还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医院应该以救死扶伤为第一要务,医院未进行
据《新京报》、《竞报》报道
小石头看了后,不想评论.一个签名两条性命,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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