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记忆-----那远去的平凉三中
(2011-11-09 1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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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校怀念遗憾 |
分类: 人生偶拾 |
苦于地方财政拮据,多年来该校的改造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2004年初,在崆峒区人代会上,一个热门议案就是呼吁改善该校的办学条件。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区政府承诺改善三中办学条件。但三中的彻底改善没有几千万元的资金根本不可能,于是区政府想到了民企蓝星科贸公司。
在平凉尤其是崆峒区,经营电脑起家的蓝星科贸公司是很有名的一家民营企业。毕业于名牌大学、文人气质浓厚的董事长孙翊雄对投资办学情有独钟,早在2002年就在城区成功办起了一所“蓝星学校”。
有资金,有办学经验,还有办学情结,孙翊雄与区政府一拍即合。2004年4月26日,平凉市崆峒区教育局与蓝星公司签订了《以民办公助形式联合建设四十里铺镇省级示范性完全中学合同书》:政府提供土地并连续10年拨付教育经费,而蓝星公司投资4200万元建设新校。新校建成后,蓝星公司从收取学费中获得回报。
合同签署当天,新的学校在原三中不远处的一块开阔平坦的土地上动工了。
进退两难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磕磕碰碰,但新三中的建设总体还算顺利,到2005年秋,蓝星公司超额提前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
四十里铺的开阔田野上矗立起当地最亮丽的建筑:崭新的大楼,宽阔整洁的操场,标准的跑道,令城里的学校相形见绌;新配的电脑、电视、电子显示器、有机黑板、新式桌椅透出浓浓的现代化气息。但到2005年秋季开学后,麻烦接二连三地出现,其中最糟的是两个方面。
首先是新建成的占地100亩的学校办不下来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选址意见书。新三中筹建处主任吴志成说:“当时到区建设局补办手续,一查资料,这里早已被规划为住宅用地了,已经规划好用途的土地要改变用途几乎没有可能。”规划用途变更不了,“两证一书”自然办不到手,而这“两证一书”就是学校在法律上的准生证,没有它学校就是一个非法工程,这使蓝星公司巨大的投资顿时失去了保障。
其次,投资方、学校难以按“民办公助”目标模式实现融合,资方、校方、代表政府的区教育局在管理关系上严重不顺。
“根据合同和办学章程,新三中系民办公助性质,管理体制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蓝星公司管理至今无法介入,部分教职工还抱着‘你搭台、我唱戏’的态度,作为董事长的我想与全体教职工见面至今未能实现。”孙翊雄说。
2005年8月28日,新学期开始,原三中的师生们进入新校园上学,但仅3天,师生又突然搬回老校。10月31日,全校师生又搬回了新校。这一切,投资方全然不知。而在学校的管理上,董事会根本插不进手。蓝星公司经理王红莉说:“名义上我们接管了学校,实际上还是按老三中运转,学校还是事事向教育局报告,从不与我们通气,至今连学生的花名册都不提供,倒是福利、办公用品、接待用烟就向我们要。”
最大的分歧表现在账目上。早在开学前3个月,蓝星公司就向教育局提出新三中要在秋季开始招生,教育局开始持否定态度,但到开学前5天,又通知蓝星招生。因缺乏事先宣传、准备,除了近2000正常招生,蓝星在“最大的利益增长点”———计划外学生上仅招了33名学生。在对入校生的收费上,学校现报现收了48万元,蓝星则通过银行代收了50万元。当蓝星提出对账时,校长以“你有什么资格查我的账”为由断然拒绝,后来在教育局的干涉下才勉强对了账。
但蓝星依然疑问重重:一是在由学校全部收费的314名“三限生”、复读生(这两种学生收费标准较高)上,学校单方报称共减免了37人、8.8万元的费用,这种减免是否过多、属实?二是从学校提供的收费名册上发现,在不同班级中有学生及其家长名字重复出现,蓝星提出需逐生核对时学校又不允,这里面有没有猫腻?
孙翊雄更忧心的是长远问题:几千万的家身全砸进去了,除了往前走已无退路,但学校要发展,没有“两证一书”,没有各方的融合和管理关系的理顺,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政府承诺尚须兑现
为了吸引民间投资解决办学难题,地方政府招商之初在自己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拍胸脯,到需要兑现承诺时又扯皮,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新三中“民办公助”的困局。
最初的政府承诺是,保证在开工之前实现施工现场的电、水、路、通讯和排污畅通等。“但都没有按约定办,水直到学校建成后才通上,排污至今未通,每件事都费尽周折。”吴志成说。
最关键的承诺是政府许诺办理的“两证一书”,自首次到区建设局查明这里被规划为住宅用地后,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就推来推去。致使“两证一书”至今办理无门,耗资数千万元的工程没有合法身份。
鉴于建设投资较大,当初政府曾表示帮助协调贷款。“一位分管教育的领导到信用社跑了两次,没结果后就再也没人管了。”王红莉说,至今工程还有800多万元的缺口。而为了全力以赴搞建设,该公司的资金几乎全部抽到新三中,导致昔日名噪一时的电脑公司如今因厂家拒绝发货几乎经营停顿。
而当务之急是,教育局方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老三中教职工与投资方的融合,使新三中在基础建设上是“民办”,而在管理上仍停留在“公办”,远未走向合同承诺的“民办公助”目标。
记者在采访中明显感到,教职工出于坚守“公办”身份的考虑,对投资方有较强的排斥、戒备,而更希望像原来那样由教育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局乃至政府的态度、管理方式对校资双方能否融合作用关键。
时至今日,新校园的建成投用只是新三中“民办公助”之行的真正起始。在这一事件中,居于强势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作用极其敏感和紧要,他们能否践诺、能否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保持公正和积极作为,不仅关系新三中“民办公助”全省示范目标的实现,更关乎地方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