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院试
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座。第一场试一文一诗。第二场仍一文一诗。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试一策一论)。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再加者为“附生”。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地位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五贡同属一类了。虽同在一个档次但有高低之别,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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