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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男生嫖娼酒吧女子反悔杂谈 |
分类: 社会◇聚焦 |
12月1日晚,一名大二学生到派出所“咨询”问题。他讲述,在酒吧认识一姑娘后,想付1万元与其发生16次关系。姑娘同意,他当场付5000。连做三天后,姑娘反悔,说退给他500元。他一算,姑娘欠自己5次就是3125元,“这明明就是欺诈!”民警哭笑不得,告诉他:“这叫嫖资纠纷,你这是P C。”民警问他,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女朋友。该学生说“找女朋友太麻烦了,这样清爽……(2012。12。4“杭州网”)
一个堂堂大学生,竟沦落为嫖客,而且当中过程极其荒唐和可笑。在与酒吧女子谈好1万元睡16次的“生意”后,然而合作刚刚开始便遭到酒吧女子反悔,在“姑娘说顶多退500元”之后,“他掐指一算,5000元8次,一次625元,她欠自己5次,也就是欠3125元,怎么能只退500元?”认为自己上当吃亏后,他想到了“有困难,找警察叔叔。”
显然,在这位大二男生的眼里,与酒吧里的姑娘谈好价格进行性交,不是性交易,就如是跟女朋友发生婚前性关系。所以一当自己吃了“亏”,却那姑娘突然“人间蒸发”之后,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才来到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