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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离家出走被轮奸谁之过

(2012-08-20 09:28:13)
标签:

少女

东莞

小霞

出走

受害少女

轮奸

损友

廖小利

杂谈

分类: 社会◇聚焦

17岁少女离家出走被轮奸谁之过
    廖小利/文

 

8月16日,东莞17岁少女小霞(化名)因和父母发生争执赌气离家。当晚,小霞在几个好友的丛恿下在旅店开房,随后遭到7人轮奸,同时被抢走2400元现金。目前,7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中两人刚满18周岁,其余均为未成年人。

 

看过这则消息,笔者不禁为受害少女小霞交友的轻率而深感遗憾。近年来,一些不谙世事的少女因结交损友上当受骗的事时有发生。这些少女大多厌学,有的甚至早早辍学,她们无一例外都喜欢上网。

 

东莞少女小霞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小霞性格内向,刚读到初二就不想读书了。后在一间工厂上班,业余时间便在附近的网吧上网玩游戏、聊QQ,从此沉迷网络,经常夜不归家。面对女儿的“堕落”,小霞的父母除了打骂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可是这样的管教方法非但没有奏效,相反让小霞更叛逆,对家长的管教更为抵触。终于有一天,在父亲一记耳光下,小霞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小霞很自然地与在网吧结识的一帮游手好闲的男孩混在一起,喝酒、开房,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出事后,小霞的父亲终于意识到自己在教育方法上犯下的过错:简单粗暴。假如平时不是一味的打骂,假如没有那天的一记耳光,或许小霞不会离家出走,当然小霞也就不会遭此厄运。然而悲剧的发生已无可挽回,估计这件事会给小霞的心灵留下沉重的阴影。

 

时下,随着计算机和电脑知识的普及,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的平台,上网成了不少人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许多未成年人更是迷恋网络不可自拔。对此,家长不应当绝对禁止孩子接触网游,而应该因势利导,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孩子正确对待网上认识的人。

 

家长或监护人平时要对孩子讲解有关法制知识和防范知识,并了解孩子外出活动情况,提醒孩子勿轻易相信网上认识人,更不要轻易外出与网友约见。若确有必要约见网友,应把时间、地点、对方有关情况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叫亲人、好友伴行,以防不测。

 

希望这起悲剧能够警醒更多的家长:对待孩子,要少点严厉,多点笑容;少点粗暴,多点温柔;少点隔阂,多点交流。同时也提醒广大少男少女们,网络是把双刃剑,要擦亮眼睛,谨慎交友,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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