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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继父性关系兽欲稚气未脱少女廖小利杂谈 |
分类: 社会◇聚焦 |
日前,江西赣州有个14岁的少女当了妈妈,而孩子的父亲竟然是少女的继父,少女还称自己跟继父是有感情的。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显然本案中的继父在女儿14岁前就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不管是通过强迫或者引诱的手段,继父的行为在法律中都会被视为重罪,这种行为通常会给未成年子女造成极大的精神创痛。
我们在替少女痛心的同时,又担心起她刚刚生下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可孩子的未来怎么办呢?14岁的少女连自己都还要照顾,又如何抚养自己的孩子?悲剧的产生已无可挽回,可在我们的心里还有很多疑问。
比如,在这位继父性侵少女的这些年里,少女的亲生母亲在哪里?为什么没能保护好她?还有那些知道真相的邻居为什么不能站出来伸张正义呢!我们的社会、家庭、学校对特殊家庭环境下成长的未成年人能否多尽些责任多份关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