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上演的“跳桥秀”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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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真是让人防不胜防,如今什么都有假的了,过去光听说歌手假唱、男足假踢,没想到现在连跳楼、跳桥都假。
如果将09年说成是“跳桥秀”年一点也不为过,单就广州来说,广州海珠桥自4月1日以来,已发生12
很明显这些表演跳楼秀的人也是珍爱自己生命的,他们并不想死,如果一个人真想死的话其实很简单,他可以选择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悄然离去。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频频上演“跳桥秀”呢?跳桥、跳楼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很明显,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都是想通过这种不正常的途径来博取舆论的同情,尤其是引起媒体的关注,事实证明,这种方式有时候还真是非常奏效的,事情往往也迅速地得到了解决。可是任何事物都有个度,当“跳桥秀”周而复始地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时,人们也开始厌烦了,表现的不再是同情,而是厌恶。
有人会问,这些人难道除了跳楼、跳桥外就没有其它方式了吗?其实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机构来解决这些事儿,大家都知道那叫“信访办”。
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呢?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每天都有成天上万上访的人,比如在北京国家信访局门前的胡同里经常能看到一些衣衫褴褛的外地上访者聚集在一起,他们虽然来自四面八方,但他们大都是寻求组织的帮助或是要求解决他们的冤屈的,很明显,他们都是通过一级一级的申诉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才投奔北京来的。
看来,投奔信访部门的作用并不大,上访者对信访部门并不寄予过多的希望,这从广州12个跳桥当事者中没有一位通过信访表达自己的诉求可以看出。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政府机构办事都是讲究程序的,上访者先必须向信访部门递交信访材料,工作人员收上材料后就会打发上访者回去等候消息,然后上访者就开始漫长的等待。
更严重的是,上访者尤其“老上访专业户”还要遭受人格的侮辱。因为,上访者是不受欢迎的,甚至在某些官员眼中是极其讨厌的,所以有一些人甚至是领导干部说这些人是胡搅蛮缠的刁民。这不连北大某教授都看不惯这些上访者,还公开发表“老上访专业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的言论,引起轩然大波,好在他后来又出面致歉,舆论才逐渐得以平息。
我认为,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所有问题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要真正走向法治化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从生活中的很多事情可以发现,与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不如寻求一个有权势的官员,有的时候这些官员点头的确比法律的作用还要大;大多数人都无法接近官员,那么能够引起媒体的关注也好,事实上有些时候依靠媒体的呼声也要比寻求法律帮助有实效的多。
法治是应当保护弱势群体的,相对政府来说,单独的个体百姓都是弱势。那么任何一项法律的出台都应当是最大限度地维护普通百姓的利益,并给百姓提供通畅的诉求渠道。法律可以也应该成为百姓维权最有力的武器,可是生活中频频上演的“跳桥秀”足以证明百姓抛弃的恰恰是法律这把最有力的武器,这是为什么呢?这难道不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吗?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