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看到,8月28日上午,一封由100多位学者联合签名的举报信,被分别送到了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报的内容是,商务印书馆今年出版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英语缩写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第一部规范型现代汉语词典,也几乎是全体中国人学习汉语必备的工具书。
据报道,签名举报的学者中,不乏著名的学者名流。
人民日报高级记者傅振国指出,《现代汉语词典》收录239条所谓“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反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傅振国:说它犯法,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个法是有明文规定的,汉语文出版物和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必须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现代汉语词典,肯定是汉语文出版物,所以必须用普通话和规范的汉字。
北京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文元补充说,不仅违反了法律,还违反了一部法规。
王文元:法规是国务院出版令。规定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一个关于媒体和文化部门,在宣传中,在适用汉字中不许夹带西文字母的通知。
王文元以NBA为例,向记者讲述了这其中的不合适。
王文元:我昨天翻阅了一本叫做英语缩写语词典,这个词典是中下容量的,NBA,这三个英文的缩写字母所表达的意思一共有12种,而这12种的意思,有好几种常用程度不在这个美职篮之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敏生认为:作为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应该在语言的规范性上,做出表率。
李敏生:字典是起到一个规范和标准的作用,特别现代汉语词典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国是影响最大的字典,自称是母典,自称是权威机构,它的影响是全局性的。
“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说,把英文纳入到汉语词典里来,绝对不是小事情。
王永民:把洋文直接纳入汉字的字典里面来,这不是一件小事情,还振振有词地说如何如何,适应时代的需要。这是一件关乎着我们中华民族文化怎么样能够实现伟大复兴的原则问题。
作为词典编辑出版的商务印书馆总编室主任刘祚臣则认为,说违法,是无稽之谈。
刘祚臣说:至于他说违法,无稽之谈吧。我给你提供一个法律的东西。国务院办公厅的秘书局,在2010年有一个文件,这里也有一条规定,对于国家权威机构,编写的汉语词典中,收录的字母词,已有对应汉语译名的,可以使用汉语译名。没有对应的,完全可以收录的呀。
刘祚臣解释说,之所以收录进来这些英文字母词,是为了大家的查找方便。
读了这样的一则新闻,让人有些思索。4位学者的意见无疑是对的。
我以为,既然是《现代汉语词典》,收录的肯定是汉字,是方块字。我们总不能把拉丁字母文字作为方块字吧?你商务印书馆认可,人家老外想必不会认可。汉字是中国老祖宗的发明创造,是中国人的文化专利。我们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其实就是汉字文化博大精深。你不承认都不行。
况且,从法律上而言,规范汉字可是有法可依的事,法理也明摆着的。
而商务印书馆的辩解,我看第一条就是刘大主任法制意识淡薄,可以说是法盲。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的文件是法律的东西吗?我想这个文件只是“规范”国务院的文件草拟的一个规定,根本不具有法律的作用。即使你说这个东西是一个法律的东西,也总不能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之上吧?!真替刘大主任悲哀,还是抓紧时间学些法吧。
或许大多数的中国人会以为这100多为学者是小题大做,是无事找事,既然这些洋文字已经被国人使用了,甚至认可了,录入汉语词典有什么不好呢?但是如果这样下去,我想终究有一天,我们的汉字会被不伦不类的洋文所代替,我们的后代,后代的后代……虽然还是黑头发黄皮肤,但张口发出的却不是“汉语”,而是不伦不类的“鸟语”,到那个时候,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将逐渐消亡,文化都没有了,何谈民族复兴?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还有刘大主任说是为了方便大家查找一些英文字母词。这有何难,以商务印书馆的实力和能力,单独编辑一本英文字母词的小册子,不是更好吗?不是更方便某些开口闭口ABC的人吗?如果那样,倒真是做了一件好事!
出版一本词典,收录一些ABC,看起来事小,但却不是小事,100多位学者的举报,更不是一件单纯的举报行为,别以为是杞人忧天。长此下去,天说不定真的会塌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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