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跨入不惑之年的时候,我却又走进了单身汉的行列,过起了独居的生活。2009年3月20日,因工作关系,我回到了阔别12年的人生工作的第二站,当起了“生产队长”,每天干着派工派活的活儿。
因是独居,倒留下了不少可以遐思的空间。除了工作,决计是没有任何可以干扰自己的。既可任思想长上翅膀,天马行空,也可以让时光倒流,回到从前。于是便开始敲打一些业已发黄的文字或记忆。
之一:曾经爱过一个人
谈到爱,我想儿时的青梅竹马是不应该列入爱的范畴的,那是一种童真,是一种可以咀嚼的回忆,只能留待老了的时候,摇椅上去摇享。那年,我曾经爱上过一个人,确切地说是用了心的,我想她也是有回应或者说感觉的。她毕业早我一年,记得走的时候,曾带走了我全部的“家当”(上百本书),她说是今后反正是要带回去的。只是我在爱河中总是溺水,也没有给予爱足够的呵护,抑或是门不当户不对的原因,那场爱终究成为一段无疾而终的遗憾。
之二:曾经恨过一个人
谈到恨,我真的只恨过一个人。我在博客中曾经有过述说。我虽不是博爱之人,但也不是存有恨心之辈。可这个人曾经用言语伤害过我感情最深的人(我的奶奶),那是在我还比较年少的时候,由此在我本无恨心的心田里播种下了一粒恨的种子,一直到如今。虽然时过境迁,奶奶作古已是20年,但只要想起这个人,恨就会涌上心头,当然也仅只是恨而已。
之三:曾经挨过一次打
记忆里就只挨过一次父亲的抽打。那还是读小学三年级时候,一个星月无光的夜晚,我在昏暗的油灯下做着作业,家人和邻居在禾场里歇凉。突然父亲将我从屋里拖了出来,我很有些莫名其妙。原来是有人前来告状,说我偷吃了他家的黄瓜。父亲是最不能忍受一个偷字的。于是容不了申辩,楠竹条子便上了身。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倔犟的我在如雨点的抽打中并没有“招供”。后来邻居家的姐姐等作证,还我清白,我早已被打得心都凉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