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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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天启主义杂谈 |
包括财政部“新政”在内的我们国家的房地产政策总体在两个怪圈中打转:一是总是在调控和救市中徘徊着,拿捏着,一会儿是加快、加强、提高,一会儿是确保、控制、防止,搞得市场一会儿像是在高速公路上狂飙突进,一会儿又“软着陆”进了烂泥塘。二是导向含糊,不能大胆地突破,即便是明确地说出来也做不到。以本次财政部“新政”为例,绕来绕去,就是不说“要逐步完善住房双轨制建设”。
对于我国的住房体系及政策导向,我认为都应紧紧围绕建立双轨制住房体系,也就是“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一根本制度,这也是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根本之道。
市场的归市场――就是让愿意开发商品房的开发商去开发商品房,让愿意且能买得起商品房的人去买商品房,政府要做的就是出让土地、征收税费,就像对大排量汽车征收消费税一样,理直气壮地征收,没必要藏着掖着。
保障的归保障――就是让一部分愿意跟着政府干的开发商,收编入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障房建设和供应体系。纳入“体制内”的企业类似于半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由政府来直接管理。这在交通、电力等行业已普遍存在,也并不是倒退。
既往的问题是,政府确是做到了“市场的归市场”,但是每年近万亿的出让金收入和税费收入流入到保障房领域,而是拿去建广场、盖大楼、挖湖、修会展中心了。如果,哪怕是将其中的一部分转移支付到保障房建设,也不至于有这么多人望楼兴叹吧。
当然,我们国家要花钱的地方很多,但是政策设计和导向不能模糊,出了问题后更不能将责任一揽子推给市场。
盼望在新的政策中,明确提出“双轨制”概念,有关官员也不妨大胆地说出来“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怕什么?民生重要,还是乌纱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