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混混说话一听就是社会上的腔调,他不太会表现出受过教育的人那种样式与姿态;混混把交女友叫泡妞;混混见了领导经常拿领导开涮,没有表现出社会主流要求的毕恭毕敬;混混在那些带有暧昧与亚文化色彩的场所更加如鱼得水,让那些来自主流社会的正经人相形见拙。混混对有人把他们看做或者叫做混混并不会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而主流社会的人则绝对受不了有人把他们看做混混。
混,其实是一种比混混们使用得更普遍的生活方式。当人们不是认真地按照桌面上的标准与要求做事说事,而是表面上装正经而在私底下自己也知道只是意思意思的那些做法都称为混。我们有太多的人在自己的工作、学习中其实就是在混,因为也没有目标感、没有努力的方向、没有什么要求于自己的高标准、也没有为自己更出息一点而多学习与装备点什么,就算自己有点进步,也就算“混得不错”。这样说来,社会上有两种混混,一种是为我们不耻的“明混混”,还有一种是更为普遍而我们会很少警惕的“暗混混”,在我们的身边“暗混混”遍地都是。从职业的角度而言,明混混多的地方社会秩序大约不太好;而暗混混太多的单位可能敬业水平难免低下。
具体到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大概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某个阶段或者某个单位难免混过一段时间甚至几段时间。混倒也不可怕,最多也就是做事不太积极,只求表面功夫,对于他们工作的破坏性也不会很大。但是暗混混时间长了,很容易迷失精神,变得萎靡不振;倒是那些被我们看做明混混的人,虽则对于主流社会的规则有点敷衍与藐视的意思,其实也是在不断地探索某些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之道,一不小心明混混反而会成为某个领域的人才——在酒吧里演唱可能被大家看做是一个混混职业,但混出来以后就是超男超女;不好好读书,就爱在街头瞎混的孩子,一不小心就成了时尚事物(街舞、彩发、奇异首饰)的符号人物;就象FRJJ、上海新闻界的温喜庆同志也爱到处混,但是也不失为娱乐领域有点知识有点趣味的一号人物呢。在这个意义上,我是支持明混混的,混也混得有点名堂,死活有个说法,比那种不阴不阳、不死不活、不明不白、不尴不尬的暗混混要好。当然,现代社会,怎么混都是自己的选择,你爱怎么混就怎么混,我们在这说风凉话的也尽可以爱听就听,不爱听拉倒。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