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近日发表文章称,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官员们的腐败行为。一石击起千层浪,民众一时间评论如潮。文章释放出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腐败有理”论,势必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这样的文章官员们爱看,尤其是那些贪官污吏爱看。但是它的观点,中国的老百姓恐怕不会答应。因为按照它的说法,会让举步艰难的中国反腐败事业更是雪上加霜。
文章出笼背景: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被宣布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消息再次触动了公众关于腐败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从全国范围看,腐败官员落马的消息的确不断冒出,给人贪腐者“前赴后继”之感。
文章说,中国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它认为,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其困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文章重点作了两方面的分析:一是,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而且,整个中国社会现在都有些“潜规则化”,医生、教师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业也在流行“潜规则”,很多人的法定收入不高,但有“灰色收入”。二是,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它既是腐败官员自身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它还是中国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问题。
这样的说法貌似有理,实质荒诞不经,而且极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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