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春节”

标签:
文化 |
◎郝铭鉴
读到一篇文章,是谈过年习俗的,题为《400年前的春节》。文章挺有知识性,只是这个题目,似容易让人误解,以为400年前便有“春节”这一说法。其实,“春节”的得名至今不过百年的历史。
“过年”古已有之。它源于原始社会的“腊祭”。一年农事既毕,为了报答神的恩典,人们举行隆重的祭祀庆祝活动。甲骨文“年”字,便是谷穗低垂的形象。不过,何时“过年”,汉以前并不固定,直到汉武帝时创制了“太初历”,才确定夏历正月初一为“岁首”。这一天,也称“元旦”。南宋吴自牧《梦粱录·正月》:“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正月朔日即农历一月一日。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利于财会结算,我国和世界接轨,从1912年起改以公历1月1日为元旦。这样便有了公历年和农历年之分。公历年岁首称元旦,农历年岁首也称元旦,同一名称指称不同的节日,未免让人有点尴尬。
袁世凯任大总统时,时任内务部总长的朱启钤看到了这一问题,曾上书《定四季节假呈》。其中有云:“我国旧俗,每于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作息之常情,亦张弛之至道。”为此,朱总长提出应定“四季节假”:“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袁大总统接到呈文后,当即批示“照准”。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农历年称为“春节”。
尽管春节、夏节、秋节、冬节已成为法定假日,但随着时间推移,后来“四节”中只有“春节”这一名称,因有区别公历元旦的现实需求,一直流传至今,而其他三节因原有端午、中秋、冬至之本名,用不着多此一举,也就无疾而终。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7年第4期。我刊邮发代号4-641,欢迎至各地邮局订阅。也可拨打我社邮购部电话021-60878392订购。或在淘宝网搜索“咬文嚼字”选购。)
后一篇:“暴发”和“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