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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以前写的调查性报道(供东大本班同学参考)

(2008-08-25 1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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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下午是在东南大学《深度报道写作》课的第一课,贴一篇以前写的调查性报道,以供同学们参考。接下来,我将把相关讲课内容贴在博客上,方便查阅。

芜湖“煤气杀人”谁之过?

申赋渔

    正在英国牛津大学留学的俞寒冰一下子昏倒在地!
    1997年12月15日,她在中国的6位亲人由于煤气中毒,一夜之间,全部离开了人世。一声晴天霹雳,猛然击倒了一向开朗活泼的俞寒冰。
    俞寒冰接到噩耗的第二天便匆匆从英国赶回安徽芜湖的家中。在为爸爸、妈妈、姐姐、妹妹及姐姐的儿子、妹妹的女儿等6名亲人送葬之后,俞寒冰看着空荡荡的家,亲人们那一张张笑脸和几个月前殷殷作别的情景不由又呈现到眼前。她怎么也不肯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
    1997年,英国牛津大学向中国招收唯一的一名经济系学生,正在北京大学经济系读书的俞寒冰被幸运地选中。没想到再次回家,疼她爱她,这么多年来供养她上学的家人竟已和她阴阳相隔、人鬼殊途。本来还想好等一阵子接他们来英国、来牛津看看的......

    ■我要控诉■

    俞家六口人的尸体,是在他们死后3天才被发现的。
    1997年12月18日,俞家一位亲戚来到芜湖市向阳小区4幢3单元601室的俞家,敲了半天门,没人答应。此时屋里亮着灯,防盗门没上锁,一个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她慌忙去喊人,派出所的人很快赶到现场,猛地撞开了门。
    弋江桥派出所警官李武生是第一批到达出事地点的,他仔细地观察了现场:厨房里管道煤气开关大开,灶台上一个水壶内有2.3公分的水,窗户紧闭,死者衣冠整齐,一位男性老者,也就是俞寒冰的父亲正赤着脚,脚边放着一盆水,可能他当时正在洗脚。
    死亡原因很快就查明,是煤气中毒。
    这一幕对所有到过现场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恶梦,而对这家唯一的幸存者俞寒冰而言,她也许一辈子都难摆脱恶梦的纠缠了。这个25岁的原本很让人羡慕的女孩,怎么也不会想到出国留学才几个月,再回国居然是给父母,给姐妹,给全家人送葬!
    为了通知其他亲友,俞寒冰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请三叔去芜湖某报社为家人发一份讣告。不想这件简简单单的事却办得极为不顺。该报社有关人员强调登讣告可以,但其中不能出现“管道煤气中毒死亡”字样。报社为什么会提出这样奇怪的要求?另外,早在她家出事的那一天,就有一家报社的记者在第一时间到达出事现场,可是对于“死亡六人”这么重大的社会新闻,记者的稿子竟至今见不了报。报社的这些不合常理的举动使俞寒冰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她想起了家人出事现场不该被忽略的细节:门窗紧闭,火苗不会被风吹灭,水壶里只有2.3公分的水,也不可能是因水沸腾而扑灭了火,那么,火怎么熄灭的呢?难道是煤气本身的问题?邻居们的话证实了俞寒冰的猜测:1996、1997两年,管道煤气供应总是时断时续,很不正常,有时烧着东西,火自己灭了,一会儿煤气又来了,若不时刻警惕着,就会出事。
    俞寒冰的满腔悲痛此时化为强烈的愤怒,为求得更多的证据,她又和叔叔一起去芜湖市殡仪馆查看近两年市里死于煤气中毒的人数。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大概有50多人。在只有3万多管道煤气用户的芜湖市,两年中竟有50多人死于煤气中毒!
    这数字让俞寒冰震惊了。她接着又向父母所居住的向阳小区的居民展开调查。有40余户居民提供了惊人一致的调查结果,这让俞寒冰确信无疑:时断时续的煤气杀死了她的全家人。她变卖了家中所有的家当,走进法院,状告芜湖市燃气总公司。

    ■蹊跷的煤气质检■

    1998年2月2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俞寒冰的诉讼。俞寒冰很清楚,找到煤气质量不合格的证据,是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3月3日,俞寒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管道煤气的质量进行检验。没相到一连串的怪事发生了。承办此案的吴皖南庭长接到申请一段时间后答复说:芜湖市中院已与安徽省质检部门联系过了,但该部门人员全部出差,所以得等。俞寒冰只好痛苦地等待。不料3月底,吴庭长又通知说,质检部门的人回来了,但缺乏设备条件,不能接受法院的检验委托,法院对此无能为力。法院的答复犹如兜头一盆凉水。但是俞寒冰在失望之余却不甘心,法院找不到人质检,那我就自己找!于是她锲而不舍,三番五次地与法院交涉,要求法院办理有关委托检验手续,她自己联系质检单位。又等了一些日子,法院终于答应了她这一要求。俞寒冰很快联系好了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请法院尽快办理委检手续。又是漫长的等待,等待的结果却令人费解:法庭居然通知说,没有必要对煤气作质检,而且不说明任何原因。
    几乎陷入绝境的俞寒冰还是不甘心,没有证据怎能说清楚谁是谁非呢?她决定自己委托江苏省质检中心对向阳小区的煤气进行质检,同时请芜湖市公证处对检验过程进行公证。5月5日,检验结果出来了:煤气低热值为8.9,而国家的标准是必须大于14.7;含一氧化碳量为28%,而国家的标准是必须小于10%,这种煤气为不合格煤气。据专家介绍:使用这种煤气,容易熄灭。
    就在江苏省质检中心对芜湖水煤气进行抽样调查后不久,芜湖市的煤气改建工程已接近尾声,不久,原先所使用的水煤气就不再使用了。此时,俞寒冰想起申请质检时一次又一次被迫等待以及那些不成理由的理由,显得耐人寻味起来。
    证据都已确凿无疑,俞寒冰只等开庭审理,申讨公道。

    ■法庭上的争辩■

    然而开庭遥遥无期,俞寒冰全权委托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的张晓陵律师和周宁律师代理此案,自己匆匆返回牛津大学。
    1998年7月20日,就“芜湖市燃气总公司赔偿”一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记者闻讯,连夜赶到芜湖,并于上午8点赶到法庭。俞寒冰82岁的爷爷俞宏淑和80岁的奶奶恽淑芳也在亲人们的搀扶下来到法庭上。另外还有家中刚发生煤气中毒事件的一位邢先生及一些向阳小区的居民、俞寒冰的许多亲戚也赶来法庭旁听。9点,吴审判长宣布开庭。
    先是原告、被告双方宣读和呈送证据。原告向法庭呈送的证据有芜湖市公安局刑事摄影照片及事故现场录像、弋江桥派出所警官李武生的调查笔录、芜湖市向阳小区40多位居民的证词、对煤气的检验报告、涉及本案的有关规定等。
    被告方燃气总公司呈送法庭的证据是几张调压站的压力记录、煤气使用证和一些宣传如何注意煤气安全的报纸和公告。
    证据呈送完毕,双方进行辩论,而辩论的焦点就是煤气质量问题。被告认为,根据调压站的压力记录,1997年12月15日前后供气正常。他们认为,向阳小区40多位居民的证言不足为证,要以科学仪器所显示的数据为准。
    原告辩护律师说:事故发生不久,我们调查了向阳小区40多家煤气用户,均一致证实,1997年12月15日前后被告的供气经常时有时无,何时来气何时停气无法掌握。这些证人与本案毫无利害关系,他们的证言明确具体地反映了煤气灶台前的情况,因此是应予采纳的。而被告用以说明供气正常的压力记录不应采纳。因为:1、调压站的压力记录充其量只能反应调压站的压力,它不能说明煤气用户终端的压力情况。调压站的压力与煤气灶台的压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案需要查明的事实是用户灶台是否停气,这一事实只有煤气用户才能够说明。2、被告所提交的记录不能证明是否就是当时所形成的,上面只有草草的手写的日期和签名。3、被告用自己的记录来证实自己供气正常,这样的证据不足为凭,不足以与众多证人相印证的证言抗衡。
    被告律师辩护说,曾听到有一个报道说有8个人同时说某一天刮的是西北风,而查看当天的天气预报,却是东南风。言下之意是说证人再多证言也不足为凭。
    此时审判长向原告询问,除了40多个证人的证言之外,还有没有能证明是因为煤气中断而使受害人死亡的证据?
    原告律师说:由于受害人自身过错而导致死亡的可能只有两种:一是煤气在燃烧中被风吹灭;二是壶中的水溢出使煤气熄灭。由于俞家当时厨房内的窗户紧闭,而且煤气灶开关全开着,开的不是小火,所以不可能被风吹灭。同时由于壶内只有2.3公分高的水,无论水是否沸腾,都不可能溢出将火浇灭。所以导致被害人煤气中毒死亡就只有煤气不正常供应这一个原因。
    被告律师这时举起一本小本子,说:我们在为用户接通管道煤气的同时都给用户提供了这本煤气使用证。使用证上明确标明:在使用煤气的时候,应该有人照看,随时注意燃烧情况。如果没人紧盯着照看,责任应该自负。
    原告辩论道:全国那么多的城市,那么多煤气用户,从未听说谁在使用煤气时紧盯着煤气,一刻不离。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无效。
    原告辩护律师说:被告向芜湖市民提供的煤气是国家建设部禁止使用的水煤气,由于其低热值和一氧化碳的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提供这样不合格的产品造成受害人死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律师认为原告方证据确凿,而被告方举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请求法院责令被告首先要在报纸上对六位死者的家属公开致歉;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7810元和原告的其他经济损失12887元;责令被告偿付死亡赔偿金150000元和依靠受害人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24000元;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30万元。
    庭审历经3小时,至中午12时结束。本报记者随即要求采访审判长吴皖南,被她拒绝。

    ■一长串的死亡名单■

    此案至今尚无结果,但庭审结束时法庭上的那一幕深深印在记者的脑海之中。当时旁听席上的人们一下子涌到审判台前,群情激奋。有的群众向审判长高喊:“我要作证!”有的人甚至指着被告说:“你们说谎!”俞寒冰80岁的奶奶在法庭上痛哭失声。这一张张悲愤的脸,迫使着记者7月30日再次来到芜湖,追踪调查芜湖煤气究竟如何“猛于虎”。
    记者首先来到向阳小区俞家楼下的住户,三单元501室的王宝银的家中。
    王宝银是武警部队的退休干部,他对记者说:“俞家出事的那段时间,供气就极不正常。一会有,一会断,成天提心吊胆。实在没办法,我和老伴剪了一块布,如果灶关上了,就把布盖在灶上,如果看到布没盖,灶上又没火,就是停气了,赶紧关上。年纪这么大,神经还成天绷得紧紧的。”
    记者又来到向阳小区街道办事处,采访了街道主任王德珍。说起煤气,王德珍老人放下手中的工作显得义愤填膺。她说:“当初装煤气时,大家就听说煤气害死了不少人,就都不肯装。我是干部,我儿子也不让装,我还是带头装了。谁知道煤气竟是这样的供应不正常,说停就停,说来就来,煤气公司来查表时我也向他们反映过,还是这样。这样供应煤气,你说能不出事吗?!”
    正在这时,王德珍的儿子走了进来,他说:“这煤气让人成天担惊受怕。我经常出差,每次出差到外地,不管多远,不管多晚到,我都要打个电话回来,关照家里人把煤气关好。”
    离开街道办事处,在向阳小区村口的小卖部,记者又向四、五位居民了解情况。他们说,1996年、1997年,两年中煤气就没正常过,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停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又来了。1997年12月底,我们这几幢楼的用户索性拒绝交煤气费了。
    为了让采访客观准确,记者跑遍了芜湖的东南西北,随机采访的每户人家都告诉记者相同的话:1996、1997两年煤气供应极不正常。凡是管道煤气用户都提心吊胆过日子。而在数天的全城奔波之中,记者又揭开了一幕幕与俞寒冰家一样的人间惨剧:
    就在俞寒冰家人出事后不久,向阳小区附近的南关小学校长姚文举曾自发组织了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挨家挨户送出了1000多份宣传安全使用煤气的传单。谁知道仅隔两个月,在1998年2月8日,不遗余力向大家宣传防范“煤气杀人”的姚文举校长,他一家3口也被煤气夺去了生命。
    南关小学的一位职工对记者说:“姚校长能力很强,工作非常出色,是区人大代表。他是个责任心非常强的人,他不是煤气公司的人,却做了煤气公司该做的事情,结果他却被煤气毒死了,芜湖这煤气害人哪!”
    姚文举的岳父告诉记者:“姚文举死前正在看报纸,灶上在烧水,水没烧好。死前姚文举曾挣扎着要去关煤气,但一家3口还是全死了。”说着,老人老泪纵横。
    就在姚文举一家煤气中毒前4天,家住芜湖中山南路108号9弄的一家也发生了煤气中毒事故。一家3口,29岁的妻子和4岁的女儿中毒身亡,丈夫经抢救获救。记者赶到他家,这位幸存者目前反应迟钝、精神恍惚,说什么也记不得了。他父亲对记者说:“出事前灶台上正在煮面条,面条还没煮熟。一个邻居说4日那天煤气停了有七八次。”
    告别了这惨痛的一家人,记者来到芜湖钢铁厂附近。1996年11月19日,芜钢路4幢1单元401室一对才结婚50天的年轻夫妇周杰和成惠玉,煤气中毒双双身亡。
    那天晚上他们在煤气灶上放上中药,就回到房间一边说话一边等中药吃。周杰忽然感到不适,就撑着走到客厅,想打开通往阳台的门,终因手足无力而倒在门边。20日晚,家人和邻居破门而入时,房间里的灯亮着,录音机开着,中药没有溢出的痕迹,所有这些表明,是因为突然停气后又忽然来气造成了这起惨剧。当时曾有几千人自发到他家吊唁,为死者送葬。
    记者来到同一幢楼的居民李立新老人的家中。李立新说:“周杰家出事的那一天晚上,我在灶上烧着一壶水,回房和丈夫说了一会儿话,就让他去看看水烧开了没有。谁知他去一看,灶上开关开着,没火,停气了。后来就听说这一天周杰小两口煤气中毒死了,我当时腿都软了。1996、1997这两年供气不正常,忽大忽小,时断时续,菜都炒不起来,只好买了电炒锅炒菜。我们这几幢楼的用户,好多回集体拒交煤气费,要求煤气正常供应。芜湖煤气中毒一年不知要死多少人,这附近芜湖钢铁厂的原厂长也被煤气毒死了。
    记者在走访中,列出了长达47人的煤气中毒死亡名单。

    ■“我们不负任何责任”■

    1998年7月31日,记者来到芜湖市燃气总公司,采访总经理孔宪增。在长达1个多小时的等待之后,记者被“召见”。以下是记者与他交谈的实录。
    记者:请问你知道近两年芜湖有多少人死于煤气中毒吗?
    经理:不知道。我们没有调查过。
    记者:据了解,芜湖近两年来有50到60个人死于煤气中毒,而你们芜湖市管道煤气用户只有3万多,这一死亡数字是不是太大了?
    经理:国家没有有关死亡率的规定。芜湖市有几十万人口,煤气中毒死人是正常的。
    记者:但居民反映你们所供应的煤气时有时无,是煤气质量问题导致了一件又一件事故的发生。
    经理:我们的煤气从来没有停过。我们有记录仪记录纸可以证明。用户中毒死亡是偶然现象,为什么小区那么多人家,只有某一家中毒!
    记者:你们为什么把国家不允许直接供应给用户的水煤气供应给了用户?
    经理:我们刚开始是使用焦炉煤气与水煤气的混合气,后来焦炉设备淘汰了,我们总不能停气吧?于是就单独供应水煤气了。
    记者:你们知不知道水煤气热值低、一氧化碳含量高,比较危险?
    经理: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我们从1993年就开始进行煤气改建工程,今年7月12日已经使用焦炉煤气了。
    记者:你们供应了危险的水煤气,现在有这么多的人死于水煤气,你们该不该承担责任?
    经理: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责任在我们,政府、司法部门会找我们的。
    记者又采访了芜湖市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事业科施来喜科长。关于停不停气的问题,施科长的说法与孔经理有所区别。
    面对记者的调查证据,施科长说:“断气情况存在,但只是偶尔会断。其原因并不是燃气总公司没送气。管道里一直是有气的,只是小区里铺的管道随着年代的增长、重型车辆的碾压,使管道变曲变形,在弯曲处,煤气的冷凝水堵住,形成水堵。又因为使用的是水煤气,水煤气的水可能会多一点,从而会使煤气忽大忽小,偶尔会停。”
    施科长显然玩了一个障眼法。仅仅“水堵”,怎能引起全市普遍的供气不正常?换句话说,即使是“水堵”,也应该由燃气总公司负责疏通。
    当记者问他:“你们所使用的水煤气,客观上存在热值低、易熄火、一氧化碳含量高、无色无味、易中毒的情况,是不是?”
    他回答说:“是的。”
    记者问:“在你们使用这种煤气的两年中,死了这么多的人,你们该不该承担责任?”
    施科长回答说:“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我们有关煤气的安全使用已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就好比说,我已经告诉你某个地方危险,你还是要去,那责任只能是由你自己负。我们如果没有宣传,我们可以承担责任,我们宣传了,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从1998年7月12日起,芜湖的管道煤气用户已经开始使用焦炉煤气,几万用户受质量低劣的水煤气的折磨的日子已经过去。然而俞寒冰状告燃气总公司一案,还是在芜湖市激起了强烈反响。因为这个极具法律意识的姑娘的作为,因为她搜集到的重要证据,人们总算大致明白了“煤气猛于虎”的症结所在,人们终于意识到可以用法律武器追究责任,讨还公道。在关于此案审判结果悬而未决时,我们想给读者这样几款法律条文:
    建筑部1992年5月关于《城市燃气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中规定:禁止水煤气直接供应城市居民使用。
    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无臭燃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加臭处理。第十九条:涉及用户安全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宜在夜间恢复供气,恢复供气,要事先通知用户。
    芜湖“煤气杀人”到底是谁的过错,法院究竟会作什么样的判决,我们拭目以待!

    记者调查笔记本上留下的自1996年至1997年芜湖市部分管道煤气中毒死亡人员名单:
    张道宝等3人,住团结三村30幢2单元102室
    包宗启等2人,住红梅新村17幢103室
    赵富父子2人,住红梅新村7幢2单元101室
    陶珊珊1人,住红梅新村10幢
    田水宝全家3人,住工农路芜湖纺织厂宿舍84号
    罗宋广全家6人,住梅莲路1号2楼203室
    谢必贵全家3人,住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职工宿舍
    周俊敏全家3人,住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职工宿舍
    湛宗瑞1人,住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职工宿舍
    黄载春等3人,住烟厂宿舍
    张兰英1人,住烟厂宿舍
    宋某1人,住北埂农贸市场1号栅1幢二单元7号
    吴应超1人,住芜湖钢铁厂宿舍(原芜钢厂厂长)
    季益胜等2人,住中山南路建设银行楼上
    母女2人,住马圹区麻纺厂宿舍
    俞建德全家6人,住向阳小区4幢3单元601室
    胡某母女2人,住中山南路108号9弄
    姚文举全家3人,住南关小学
    周杰夫妻2人,住芜钢路一区4单元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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