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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升起在1970商务印书馆汉译名著论出版自由弥尔顿 |
分类: 品味书香 |
从政府街被赶出来之后,弥尔顿失去了所有积蓄,在经济上陷入困境。他父亲留给他的房子在伦敦大火中被烧毁。他卖掉丰富的藏书以换得一点点钞票。对于年老的弥尔顿来说,那些书已经没什么用处了。当他更老的时候,书商们看到再版他的书信和他读书期间的学术作品有利可图,他从中得到的利益比起他由此而得到的自豪感,是少之又少。
知识和认知的价值是弥尔顿在这篇《论出版自由》的论述文中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基础。书籍著作会提高我们对于已有知识的理解,并引导我们去了解新的知识。“议会法案”却会“压制所有知识的产生……再次使我们处于知识蛮荒时代”,并只允许人们去了解那些获得许可的知识。弥尔顿将这比作是背教者尤里安(331年—363年作为罗马皇帝的尤里安宣布于基督教决裂和宗教信仰自由)式的行为,也就是说,尤里安因为宣布与基督教决裂而禁止人们对基督教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与此相类似,书报出版许可制度则会极大地挫伤人们通过自由出版物的沟通和讨论来学习和掌握知识的积极性。写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的限制,剥夺了人们的特权和人们学习的自由。
约翰·弥尔顿于1643年未经官方的许可出版了《离婚的教义和规章制度》,该书还于1644年2月进行了再版,再版时同样也没有经过官方的许可——尽管这在当时都是必须的。这时,保王党人在英国内战中遭到了惨败,这一惨败致使威斯特敏斯特立法会议组织(该组织是英国议会的顾问咨询组织,它主张实行由长老派控制的宗教改革)宣布宗教信仰自由思想有罪。为此,他们在英国议会面前大肆鼓吹对一些所谓的非法的书籍进行查禁的必要性,并将《离婚的教义和规章制度》列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书籍。而且,伦敦书籍印刷出版经销同业公会的书商们也在下议院中抱怨包括弥尔顿的著作在内的一些所谓的非法书籍的恶劣影响。
这些都是促使《论出版自由》诞生的直接原因。《论出版自由》于1644年11月23日出版,它的出版也没有经过官方的许可,而且是直接违背有关出版许可的规章制度的。(它几乎就是公然地在英国议会的眼皮底下进行“非法”出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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