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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新气象,新希望

(2009-06-08 12:56:20)
标签:

经济

新希望

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

健康

分类: 博主文集

新农合,新气象,新希望

 

由于春运的原因,您拿到这期杂志的时间可能比以往要稍晚一些,在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歉意。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被列入社会保险法(草案)医疗保险专章。草案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标准,合并实施。

新农合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重要措施之一。据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截至2008年9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国2729个县(市、区)。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都已经建立起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8.14亿,参合率达91.5%,提前两年实现了中央确定的全面覆盖的目标。在2009年,全国各省市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水平都将达到100元。

该制度的推行,极大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的就医负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报销手续较为繁琐、药价相对过高、补助尺度不明、门槛费过高等。广大农民不仅希望报销方式能更加方便快捷,而且期盼药品价格尽快降低,透明度更高,取消不合理的收费。

事实上,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即医疗服务归卫生部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其中的“新农合”又归卫生部管理。于是有专家建议,国家应统一医疗保险的管理体质。

新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公布也引发了一些质疑的声音。有观点认为,农村医疗制度和城镇医疗制度的消费模式并不不一样,如果完全从节省编制的角度将两者合并,制定统一的医疗标准将会造成“穷帮富”的后果,产生明显的不公平。但有一点我们应相信,政府对新农合体系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将不断加大,其制度也必将不断完善。

2008年,难说再见。2009年,正满载希望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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