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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时代

(2009-10-21 00:04:03)
标签:

杂谈

  生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最幸福的就是哑巴。

  可以乱想,却不需要乱说,这就躲过了祸从口出的危险。不过,话也说过来,和谐的社会,这个危险其实也不存在,毕竟,我们压根就没有说话的地方。

  昨天整理个人档案,发现一张十年前的报纸------《金凌晚报》。报纸上赫然发表着我的豆腐块大作。报纸的后面,付着一张便条,上面是我写的原文。

  这勾起了我的回忆:

  十年前一天,南京某报正在讨论老百姓的感情问题,该报婚姻栏目的编辑,希望我写几个字谈谈看法。

文章匆匆写好后,我发给编辑。

  夜里,接到编辑紧急电话,他夸我文章写的不错,但个别地方他们想改改。编辑改文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只有答应的分。

  第二天,文章发表出来,我看了一眼,名字还是我的名字,但内容,完全是编辑大人在自说自话的放狗屁。

  我先把报纸上最后发表的内容公布一下,好在文字不多,两分钟也就看完了

 

 

“婚外恋:无奈的耻辱

婚外恋,无疑应算是一种缘分;而且由于它鬼鬼祟祟的表达形式,有时的确也比婚内情更显的浪漫和动人。

但是这种浪漫和动人丝毫不值得炫耀——有谁见过婚外恋人像从前与爱人恋爱时那样,怀着兴奋骄傲的心情,必欲普天下之人尽知而后快呢?婚外恋无不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这种外在的表达形式,其实正昭了其精神内核:无奈,而又深感耻辱。

自然几乎没有一位当事人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反而会显得理直气壮:这个世界充满了冷漠和仇视,任何一点点爱,都是难得的甘露,所以我们不必去理会那些伪善者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所谓世俗习惯和行为准则。这话听起来无疑是对的。的确,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去阻止我们对爱的追求。然而有谁能够否认,在我们这个理性、人性而非愚昧、兽性居统治的社会,人们对爱的追求毕竟是有条件的?婚外恋者首先是无奈的,而且这种无奈未必就值得同情;婚外恋者无法以“婚姻原本无爱”或“旧的爱情早已死亡”为遁词,因为那婚姻其实原正是自己的选择。

别再一味的高唱赞歌了,对这种耻辱!”

有报为证:

我们的时代

 

  以上观点,完全和我无关,甚至,完根本违背了我的原文宗旨。

  下面,是我的原文:

 

        “婚外恋也是人权

  婚外恋,当然也是一种缘分,有时,它比婚内情来的浪漫和真实。

  婚外恋,往往要以浓浓的真情为基础,因为它毕竟要越过婚姻这个鸿沟才能得到升华。

  我们不是再三地颂诵:爱是LOVE,爱是爱心,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吗?

  这种美好的语言,又何必拒绝婚外的感情。

  这个世界充满了冷漠和仇视。任何一点点爱,都是难得的甘露。我们不必去理会那些伪善者强加在我们身上的所谓世俗习惯和行为的准则。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去阻止我们对爱地追求。

  如果婚姻成为爱情的职业杀手,那么婚姻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爱情是判断道德的唯一标准,婚外的真情要比婚姻中的仇恨似乎要高尚一百倍、一千倍。

  无论是婚内情还是婚外恋,都是我们生而有之的权利。

  条件只有一个:真诚的爱!”

  我发给报社的原文复印件,也为证:

 我们的时代

   两个文章放在一起,其实很有意思,它经常提醒我,自己也曾经被别人强奸过一次,那种感觉,真的不爽。

  这份不爽,让我对天下的编辑都充满了敌意。

  今年是我被强奸十周年大庆,特把此文发表出来,聊做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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