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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该有按照自己兴趣教学生的自由

(2008-03-17 1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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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教师应该有按照自己兴趣教学生的自由

陈远

看了新京报3月14日文娱时评刊发的《我保留读〈三国演义〉的权利》,进而追溯特级教师王泽钊关于《三国》的观点,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陈寅恪。

1953年12月1日,陈寅恪在答复科学院的邀请时,提出了一个原则、两个条件,表示接受便北
上任职,不接受便不北上任职。 一个原则便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

陈寅恪的话有两层意思,第一个是“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但是只有这两样还不行,还要“从我之说”,过去人们对此津津乐道的是“自由思想、独立精神”这八个字,不过按我体悟,陈先生的重点应该在第二点上。这也是过去的那些教授的共识,教学生,必须要按照自己的兴趣来才行。陈先生是大教授,他面对的是年龄稍大的大学生或研究人员,不过,我觉得这话移用在中小学教师身上,也应该同样适用。

涂涂兄在评论中说这件事“无须讨论”。不过涂涂兄的前提是“保留读《三国演义》的权利”,我愚钝,想就此饶舌几句。

先不探讨《三国》的优劣或是给人带来多少快乐。我觉得,涂涂兄所评论的和王泽钊先生的观点并不在一个逻辑平台上,作为一个成年人,“保留阅读权利”无可厚非,作为一个特级教师,按照自己的兴趣去教自己的学生也无可非议。纵观王先生的观点,其措辞其实非常谨慎,并无激进之处。每个人对“人类的精华”的理解不同,这很正常,不必要求每个教师千人一面,只要每个教师都按照自己心中“精华”的标准去教育孩子,这才是多元化的教育生态。中小学生不读《三国演义》,没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孩子终归是要长大的,等他们有了选择的能力之后,根据个人喜好去选择是读还是不读,不是更好?现在我们替孩子们过早地选择,都是越俎代庖。

更何况,王先生只是一个教师而不是教育官员,他把自己的观点发表出来,所造成的影响也有限。涂涂兄在评论的最后说:“这样一位可以称得上专家的人物在文学判断和教育理念上都出现如此与主流价值相悖理的观点,我们的孩子们啊,要小心了。”我觉得,涂涂兄再说这话的时候,心中“正义的火气”旺了一些。“正义的火气”,是从胡适的话中学来的,胡适在给苏雪林的一封信中说:“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心平气和地说,文学判断从来都是见仁见智,我实在不知道何谓主流,至于教育理念,卑至无甚高论,我还是觉得多元比一元好。让一个教师去教给学生连自己都不认同的东西,效果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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