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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辩护词的写作

(2019-02-03 10:30:55)
分类: 办案心得

再谈辩护词的写作


 王思鲁

1.特殊的案件可给辩护词加副标题,如《XXX被控XXXX罪一案一审辩护词: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证明XXX彻底无罪》。

2.第一段必须开门见山,明确自己的对案件的总看法:无罪(何种无罪)?此罪还是彼罪?从轻、减轻还是免罚?不能自相矛盾。

3.其后必须明确自己有几个辩点(描述辩点一般直接下结论,而毋需讲理由;表述要求达到法官直接粘贴入判决书即可,而不应“考”法官,让法官归纳)。

4.全文忌用“一、---(一)、---1、---(1)、---A、---(A)---”之类结构而用“第一点---其一、其二---或首先;其次;再次;还有;最后”结构,否则,自己会被自己撰写的辩护词绕晕,读者也会不知你写到哪。

5.忌长句,而尽量用短句(没人愿意让你牵着鼻子走);多段落;每段开头概括段意;虎头豹尾,前后呼应。

6.深奥的法理用文书对象易接受的表达方式写作。或法言法语,或通俗易懂、娓娓道来,或一气呵成、气势恢宏,要据情而定;特殊情况下用“逼服”的方式。

7.全文而言,要用事实、证据和法律论证,字字珠玑,法理情交融;(注意:顺序是法-理-情)反问句必须用在充分论证后,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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