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愿望与律师辩护方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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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想法与辩护人的想法常不一致,即当事人认为有罪,律师认为无罪;或者当事人认为无罪,律师认为有罪,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就当事人和律师来相比,律师是专业人士,是专业的从事法律工作的,而当事人他们是非专业的。
通常当事人来找律师的时候,有的是很盲目的,有的目标是很明确的。
当事人的愿望特点:
一是比较乐观,往往期望值比较高。
律师是要有胜诉率的,但是律师的胜诉率,刑事案子的胜诉率和其他案子的胜诉率的标准是很不一样的。
民商事案子,看它判决书上判的诉讼费是怎么承担的。如果你这个律师代理的是原告,那么法院把诉讼费判了全部由被告承担,那么当然你完全胜诉了;反过来,你担任的是被告,法院是诉讼费完全由原告承担,那么你当然也是胜诉了。
刑事案件中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量刑完全都是建立在杀人既遂的事实基础上的。杀人未遂的量刑,法律规定:未遂的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一个故意杀人既遂的行为,最重的法定刑可以判到死刑,而且根据刑法的量刑的排序来看,首先考虑死刑;但是最轻的,它也能够量刑量到三年有期徒刑。
一个故意杀人案到底能判多少,律师算赢呢?判多少,律师又算输了?其实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标准就是判决的结果满足了委托人、被告人等当事人的心理期望值没有。满足了他们的心理期望值,这个辩护就是成功的,就是赢了。如果说不满足他们的心理期望值,那这个辩护就是失败的、不成功的。
但是,很多时候律师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提升了被告人的期望值,增加了律师自己后面的工作难度。
二是从当事人的目标来说,还有个特点就是不确定性——会不断地变化。
律师的专业性体现在其与普通民众不一样的思维上,辩护人的方案通常是专业的、谨慎的、客观的和可行的。
律师不能够像有些医生那样,病人说他要什么药,医生就给他什么药;病人说他想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案,医生就为他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案;律师是独立辩护的,要体现专业性。
任何人趋利避害都是很正常的心态,当事人心理有变化也很正常;或者说他被关在里面,听这个人讲讲、那个人讲讲而产生侥幸的心态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面对当事人的愿望与辩护方案不一致时,律师辩护的宗旨是:
第一,把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放在第一位。
第二,追求最大化是要用律师专业的方法,专业的判断,专业的技巧来达到。
第三,当律师与当事人的愿望不一致的时候,律师应该给他们一些专业的分析,专业的指导,专业的说明,而不能够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在必要的时候,律师应当坚决而且勇敢地对当事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