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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
(2011-03-02 14:44:45)
标签:
驾驶机动车
刑法修正案
严重危害
公共安全
违法行为
杂谈
醉驾和飙车首次写入刑法: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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