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有感杨佳事件

(2008-08-20 17:21:13)
标签:

法律

公检法

刑事案件

执法机关

杨佳

杂谈

很不愿意与公检法的人员打交道,但还不得不打交道,山西非诉讼业务不多,而诉讼业务,特别是刑事案件,还要硬着头皮,陪上笑脸,与他们交往。

杨佳刺杀上海公安的六名工作人员,我对这种对抗的行为不主张、不赞成、不希望再发生;但事实是不可改变的,我们应当如何避免呢?

我经历的执法机关,如公检法的人员普遍给我的感觉不好,主要有以下方面:

1,态度蛮横。这些部门的人员,多数根本不知道自己化纳税人的钱,应当为民服务,脸上横肉多,对百姓态度相当不好;尤其,是侦察人员、公诉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待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完全是对待犯人的态度,先入为主,根本不是从查清案件角度出发,反而是找有罪的证据,对无罪的证据根本不收集,也不愿意听当事人的辩解。

2,比较贪吃,贪财。只要是吃喝一请就到,但让他们依法办事,多是推脱;

3,不懂业务。以前公检法部队转业的人员多,但现在在这些部门呆长了的人员,业务长进不多,卡人拿人的方式学了不少;

4、对于工作失误,拒不承认,甚至不昔牺牲当事人的自由。多数刑事案件,都采取强制措施限制自由,家属要求取保候审基本不批;如果出现错案,为了避免国家赔偿,将错就错,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什么无罪推定,证据规则,根本不起作用;

5、工作不负责,摆谱、拿架,用国家权利做挡箭牌。

  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都会延期,根本不为当事人着想;寻问案件情况,架子大,没有好处,拿国家权利刁难人。

  所以,如果执法机关作风不改变,杨佳之类似的情况还会发生。

有感杨佳事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小店国税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