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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帆门"事件的几点思考

(2008-01-12 1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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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关于"杨帆门"事件的几点思考
    我当过17年的学生,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硕士毕业,仔细算来当学生17年;我也当过大学教师,从1988年毕业到现在2008年,当过近20年的教师;我想我还是有点对于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有点体会:无论是当学生还是教师,快乐的成分多于痛苦,理由在于中国的教育体制,中国的教育观念。
   从法律上分析,学生与教师是什么关系,如果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没有很详细的从法律上划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讲究师道尊严,三人行必有我师,可见对教师的尊重,很少从法律关系上去考虑。现在,很多学校大多数是国家设立的,私立学校很少,假若到私立学校学习,如到新东学英语,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很典型的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学生的义务是交费,学校的义务是上好课,假若我作为学生已经履行了我的义务,交了费,我完全可以不去上课,也可以在感觉教师授课无味时,放弃我听课的权利。作为教师没有权利强迫我去听课。
   当然国家设立的学校与私立学校有一定的区别,但在法律原理上是一样的。
   我谈几点大学教育及教师观点目前不适应社会的表现:
  第一、教师是由学校委派来的,而不是由学生选择的。这完全违背了合同自愿的基本原则,这个教师好不好,人品如何,专也知识是否具备,讲课技巧如何,学生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现实中,伪教师有一定的数量。
  第二,关于教师上课点名。我很反对这样的做法,是教师无能的表现,学生不来听课,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学生且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不愿意来,我认为是教师的问题,而不是学生的问题;教师讲的不好,强迫学生听课,有这样的法律吗?作为教师你已经挣到你的讲课费,如果学生不想听,凭什么还要浪费我的时间?
  第三,关于教师的尊严。尊重是别人自愿给予的,而不是靠强压得来的。现在有些教师讲课,学生不爱听,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则,就应该淘汰。有些教师做研究可以,但教课一塌糊涂;有些教师虽然在职称上教授,实际上的讲课水平还不如讲师。做研究与讲课是两回事。
   这要谈到我国的学校职称评定制度,写文章发表要化钱,自己化钱出书,考英语,考计算机,为了评职称,教师已经劲疲力劲,哪有心思好好备课?哪有服务学生的意愿?
   发表的文章名为科研成果,事实上完全跟现实脱节,就是为了上职称,纯粹是制造垃圾;职称英语有什么用,对讲好本人专业课有多少用途?拜托国家拉,别在搞形式主义拉,务实点吧。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应该有,但必须考试吗?
   我认为,学生爱听的课,教师就是好教师,只有这一个标准。什么职称,学历,专家,还有,学生认为没有用的知识,教师自己认为有用,哪不是一相情愿吗?
   不要低估我们的大多数学生,他们的观念已经不像我们做学生时哪样,唯唯诺诺,教师的尊严应当建立在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尊重上建立,不能以破坏学生的权利支撑教师的所谓“尊严”。
   第四,衡量学生“好坏”的标准。我对一个学生的评价是,如果你不来听课,成绩还可以,我是佩服的,说明这个学生的吾性高,当然排除考试作弊。我们不能以学生是否讨好教师,是否听教师的话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如果是这样,只能说明教师的胸怀太狭隘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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